
- 索 引 号:LY03915-0100-2025-00003
- 备注/文号:古政〔2025〕13号
- 发布机构:古田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11
- 内容概述: 古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古田镇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持续推动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加快构建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切实做好我镇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根据《上杭县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杭农〔2025〕1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古田镇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上杭县古田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古田镇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根据《上杭县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杭农〔2025〕1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一、补贴对象、依据及标准
(一)补贴对象。严格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我镇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耕地承包方流转土地、转变身份等情形,补贴发放按如下不同类别执行:(1)农民家庭承包地委托他人代耕代种或实施流转的,补贴资金原则上由原土地承包户领取,并承担耕地地力保护责任。代耕代种或流转双方在合同(协议)中对补贴归属有明确约定的,从其约定。(2)承包方户主死亡、家庭成员发生变动等,不影响承包合同效力,继续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但应及时变更户主“一卡通”或其他银行账户等信息。(3)承包方整户消亡的,由村集体收回承包权,不再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村集体收回承包地之前,可由该地块实际种植者享受补贴,(4)承包方身份虽已转变但实际拥有耕地承包权或承包权益,且耕种土地符合补贴条件的,可以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二)补贴依据。补贴面积核定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二轮承包耕地或国土三调耕地面积为基数,据实核减不符合补贴条件面积。据实核减范围包括:(1)对林地、已作为畜牧(水场)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无法达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再给予补贴。(2)对抛荒一年以上的,取消其次年补贴资格,待复耕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3)村集体耕地,可按确权面积或自然资源部门认定耕地面积核定补贴面积,补贴直接发放至村集体账户。
(三)补贴标准。补贴标准由县级核定享受补贴的耕地面积进行测算,全县按统一补贴标准发放。在此基础上,种粮大户和再生稻种植户还可享受叠加补助,叠加补助可采取当年补上年的方式,补贴面积由县农业农村局核定,2024年流转耕地种植粮食作物30-100亩的给予每亩补助100元、100亩(含100亩)以上每亩补助200元;100亩(含100亩)以上种植双季稻的每亩再补助100元,补助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补助,种粮大户补助资金在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中列支。
二、补贴发放程序及时间要求
按照“村级登记、张榜公示、乡镇审核、及时发放、系统录入”的流程,进一步规范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一)村级登记并公示。村(居)委会逐户登记、核实耕地地力补贴每户应补面积和“一卡通”、身份证号码等信息,若无误的由村民签字,并在村级公示栏集中公示7天;存在异议的,由村(居)委会尽快核实完善,并再次公示7天,确保村级登记工作质量,做到信息登记准确无误。无异议后,由各挂村领导、包村工作队、村(居)委会主任和村级农技员签字、村(居)委会盖章,将补贴信息上报乡镇。不纳入补贴的耕地面积,在逐户登记核实时要进行核减。村级登记工作要求于3月30日前完成。
(二)审核上报。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督促村(居)委会及时准确申报、汇总农户和耕地面积等数据,核对无误后,经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经办人签字,加盖乡镇政府公章后,于4月10日前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农技站。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对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后,汇总形成全县耕地补贴总面积,并按照下达的补贴资金总量(含当年拨付和历年结转资金),会同县财政局共同测算每亩补贴标准。
(三)资金拨付。县财政局根据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给县农业农村局,由其通过“一卡通”于6月20日前足额发放到户,严格执行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制度,确保补贴资金封闭运行。
三、保障措施
(一)压实责任。镇、村两级要加强对补贴申报信息的审核,特别要落实好村级“数据登记核实关键责任人”责任,确保申报信息精准。
(二)加强日常监管。镇相关部门每年抽取一定比例的农户(主体)开展实地核查,重点加强单户大额领取耕地补贴、个人代领村集体耕地补贴、耕地已征用仍领取耕地补贴、整户消亡仍领取耕地补贴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强化制度建设,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确保发放对象、补贴面积、发放金额精准。镇相关部门将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各村补贴发放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掌握补贴发放动态,协调解决问题,共同推进补贴发放。
(三)密切部门协作。要加强与民政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强化申报补贴名单与相关部门的数据信息比对,严防死亡人员等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对象纳入补贴发放范围,对户主死亡但户内成员仍可享受补贴的,要及时进行户主信息变更。
附件: 1.2025年各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核实表
2.2024年种粮大户面积核实表
3.2025年惠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三项补贴)入户核对表(到人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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