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赖树龙〔党组书记(一级主任科员)〕
主持局党组工作。
何升东(局长)
主持全局工作。

邱日荣〔党组副书记,林业局局长(兼)(二级主任科员)〕
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工作。具体负责林业工作(含项目建设),局长外出期间主持工作。负责人事(含编制)、职称评聘、干部职工教育培训管理、林长制、河长制工作;分管“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卫片执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县属国有林场工作;牵头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专项工作小组的工作;负责局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日常工作。
分管部门:行政审批股、卫片办、县林长服务中心,科学技术与产业发展股(国有林场管理方面)、上杭县国有林场(含汀江、溪口、古田国有林场)。
挂钩联系古田自然资源所、林业站,联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廖均兴〔党组成员、副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工作。分管不动产统一登记、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自然资源一张图建设、林业金融服务等工作。
分管部门:自然资源调查与登记股、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林业金融服务中心。
挂钩联系蛟洋自然资源所、林业站。

丘文清〔党组成员、不动产登记局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工作。分管土地例行督察、政府采购、项目用地报批工作,协助局长抓计财具体工作,负责工资改革工作。
分管部门:计划财务股、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
挂钩联系才溪自然资源所、林业站。

赖瑞平(党组成员,县纪委监委派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负责县纪委监委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工作。

林光明(党组成员,机关党委副书记)
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工作。协助邱日荣同志分管的工作;分管山、水、林、田、湖、草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矿山生态修复、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恐龙足迹群化石保护、土地收储、征地拆迁机制创新等工作;主管局卫片办工作;负责原国土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
分管部门: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与地勘股、县地质灾害防治中心、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县恐龙办。
挂钩联系官庄自然资源所、林业站。

陈清章(党组成员,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工作,分管局政策研究、招商引资、项目策划工作,牵头重点项目对口支援、合作工作。主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
分管部门:项目办、招商办。
挂钩联系庐丰自然资源所、林业站。

黄胜生(县国家森林公园保护中心主任)
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工作。分管森林防火、紫金公园管理、地质公园管理工作;牵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工作。主持国家森林公园保护中心工作。
分管部门:林业防火办、县紫金公园服务站,地质公园中心。
挂钩联系通贤自然资源所、林业站。

陈华盛(县土地收储中心主任)
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工作。主持县土地收储中心工作。
挂钩联系旧县自然资源所、林业站。

李鹏(一级主任科员)
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工作,分管综治、扫黑除恶斗争、禁毒、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信访、政策法规、信用体系建设、12345便民服务管理平台信访工作、普法等工作。
分管部门:法规股、信访办、综治办、扫黑办、禁毒办、反电诈办。

阙水冰(二级主任科员)
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工作。分管国土空间与工程规划、测绘与地理信息、数字上杭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等工作。
分管部门:国土空间与工程规划股、测绘与地理信息股、县城乡规划中心。
挂钩联系城区自然资源所、临城自然资源所、临城林业站。

袁卫群(二级主任科员)
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工作。协助丘文清同志分管的工作,分管矿业权管理,主管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分管部门:矿业权管理股、文明办。
挂钩联系稔田自然资源所、林业站。

罗建云(二级主任科员)
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工作。分管耕地保护、土地开发整治工作。
分管部门:耕地保护监督股、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挂钩联系太拔自然资源所、林业站。

蓝长〔机关党委副书记(七级职员)〕
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工作。分管保密、后勤接待、卫健、双拥、民情处理、基建、效能建设、政风行风、绩效管理、政务公开、信息宣传报道、档案管理等工作;分管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会、退管、统战、宗教、团委、妇联、关工委等群团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含组工类信息宣传)。
分管部门:综合股、党委办、工会(含关工委、退管办)、团委、妇联。
挂钩联系珊瑚自然资源所、林业站。
陈建(三级主任科员)
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工作。分管造林绿化、花卉苗木、竹业、油茶产业、松林改造、林业企事业单位改革服务工作。
分管部门:造林绿化股(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县国有苗圃、松林改造办、林业企事业单位改革服务中心。
挂钩联系茶地自然资源所、林业站。

林启春(八级职员)
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工作。分管森林保险、植物检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等工作。协管地质公园工作。
分管部门:县森防检疫站。
挂钩联系南阳自然资源所、林业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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