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部署,为推进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和清洁能源替代,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现广泛征集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储备库申请项目。请有意申请的单位认真对照附件1要求,并将附件2(需盖公章)报送至上杭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股。
联系电话:3132367(填报前请先联系咨询)
邮箱:shhb985@163.com
附件:1. 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申请要求
2.龙岩市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储备库项目申请表
龙岩市上杭生态环境局
2022年3月14日
附件1
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申请要求
一、申请治理类型
锅炉综合治理以燃煤锅炉淘汰、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燃气锅炉低氮改造、生物质锅炉深度治理等为重点。
工业污染治理以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包括炉窑淘汰、清洁能源替代、末端治理等)、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包括源头替代、末端治理、无组织排放治理、“绿岛”项目建设等)、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不含清洁运输)等为重点。
燃煤锅炉淘汰改造、燃气锅炉低氮改造、企业集群综合整治等也可申报。
二、申请具体要求
具有工信备案表、技术方案或可研方案,治理投资在200万以上的项目。


闽公网安备 3508230200010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