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现将近期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12月27日-2021年12月31日(5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7-3132375、3969031(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传真:0597-3842985
通讯地址:
邮编:3642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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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环评形式 |
审批日期 |
批复文号(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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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上杭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上杭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上杭县城西片区污水管网工程二期 |
报告表 |
2021/4/16 |
龙杭环评[202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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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福建省水务发展集团上杭水务有限公司 |
上杭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东南部供水片区一期工程 |
报告表 |
2021/4/16 |
龙杭环评[202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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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福建省水务发展集团上杭水务有限公司 |
上杭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东北部供水一期工程 |
报告表 |
2021/6/18 |
龙杭环评[202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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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上杭县民政局 |
上杭县殡仪馆建设项目 |
报告表 |
2021/11/5 |
龙杭环评[2021]4号 |


闽公网安备 3508230200010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