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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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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上杭县东门大桥改建及道路连接线工程 |
上杭县临城镇城东村 |
上杭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龙岩市嘉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上杭县东门大桥改建及道路连接线工程项目总投资概算36727 万元,项目对原东门大桥进行改建,改建全长约943.741 米,其中桥长为290 米,桥梁段宽度为40 米,南北接线道路长约 653.74 米(北岸路按双向4 车道设计,路宽 29.5 米;南岸路按双向 6 车道设计,路宽 36 米);按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为 50 千米/小时,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 |
1、加强水污染防治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来源于道路、桥梁施工废水,主要成分为泥浆,泥浆水经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回用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绿化,泥渣回用项目施工。冲洗废水收集后经过隔油、沉淀处理,上清液回用于冲洗、洒水降尘,沉淀物干化后用项目施工。营运期废水主要来源于降雨冲刷路面形成的地面径流污水,项目须设置路两侧排水设施。 2、加强大气污染防治 施工期的大气污染主要为扬尘和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废气污染。项目应经常洒水作业保持一定的湿度以降低扬尘,材料堆场在雨天和大风日将堆放的易产生扬尘的材料用篷布遮盖;施工材料在装卸过程扬尘较大时应进行洒水等抑尘工作。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燃油,加强施工管理和施工机械维修保养,确保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保持良好工况。运营期应加强绿化、定期洒水等措施降低大气污染。大气污染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 项目施工期应使用低噪声设备、声屏障、消声降噪措施等减轻噪声排放,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运营期道路两侧应设限速禁呜标识牌等减轻噪声污染。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和建筑垃圾,通过分拣归类,回收可利用部分,其余不可利用部分严格按照当地建设管理部门的要求运至指定地点。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进行统一收集处理,避免随意抛弃。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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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24年4月29日-2024年5月8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7-3969031 传 真:0597-3842985
电子邮箱:shhbspg@163.com
通讯地址:上杭县北环中路82号
邮政编码:36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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