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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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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汀江流域上杭县才溪段水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
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才溪镇、珊瑚乡、南阳镇 |
上杭县新才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福州壹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汀江流域上杭县才溪段水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位于上杭县才溪镇、珊瑚乡、南阳镇。项目总投资5259万元。项目建设内容:污染底泥清理12万立方米,其中才溪水库库区河湖污染底泥清理,清理量9万立方米;才溪溪、南宝溪及下游珊瑚乡等河道清淤,清淤长度5公里,清理量3万立方米;才溪溪及南宝溪周边修建生态护岸25公里。 |
(一)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要合理安排工期,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尽量减少对植被的破坏。要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 1. 施工场地应定期洒水,保持湿润;作业场地要采取不低于2m高的围挡、围护以减少扬尘扩散;工地进出口处应设置清洗轮胎、车厢装置及废水沉淀池;场地内土堆、料堆要加遮盖,防止扬尘扩散;运输车辆不宜装载过满,要采取相应的遮盖、封闭措施,不慎洒落的沙土和建筑材料,应及时清理。 2. 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交环卫部门处理;项目余方运至邻近其他建设项目综合利用或合法的弃渣场回填;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中,建筑废模板、建筑材料下脚料、包装袋等,可回收集中后出售给回收部门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清运到需要填方的地点,及时回填并压实。 3. 使用低噪声设备,严格控制施工时间,运输车辆减速、减少鸣笛,加强施工期监理,定期维护和保养。合理规划运输线路,尽可能避开居民区等。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作业时段,采用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使建筑施工期间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4. 施工区不设工人生活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当地民房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施工车辆和机械设备清洗废水经收集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雨天产生的淤泥渗滤水经沉淀处理后排入至原河道。 5. 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做到随挖、随填、随运、随压,减少临时占地。施工扰动的地表应及时压实,若施工期间适逢下雨,则须用塑料布覆盖松软作业面及土堆。施工结束后,裸露地表及边坡应及时进行绿化或硬化。底泥清理施工应尽量选择在枯水期进行,降低对水生生态的影响。 (二)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定期清理河湖生态缓冲带垃圾,以防止水质恶化。清理的枯枝败叶和堆积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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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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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24年4月3日-2024年4月10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7-3969031 传 真:0597-3842985
电子邮箱:shhbspg@163.com
通讯地址:上杭县北环中路82号
邮政编码:36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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