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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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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东北部供水片区一期工程 |
上杭县古田镇、蛟洋镇、步云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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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水务发展集团上杭水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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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嘉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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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上杭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东北部供水片区一期工程 建设单位:福建省水务发展集团上杭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上杭县古田镇、蛟洋镇、步云乡 项目总投资:18631.37万元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步云水厂1座,供水规模为1000t/d,新建输水管线4.5km,新建配水管网1.3km;新建分层取水口1座,古田镇新建输水管道15.4km,新建配水管网45.9km,新建泵站2座;蛟洋镇新建配水管网73.5km,新建加压泵站4座。 劳动定员:步云水厂定员10人,均无食宿厂区 生产天数和工作制度:年工作365天,每天2班,每班12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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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施工废水主要包括混凝土养护水、砼搅拌系统冲洗水、机械维修油污水、施工机械跑、冒、滴、漏的油污等,主要含SS、石油类等,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作为施工场地降尘及运输车辆和机械设备冲洗用水回用不外排;管沟的挖掘、施工建设中将可能有大量的地下水溢出,需要及时泵干,废水主要为泥浆水,不能无组织排放,管道沿线就近修建沉淀池经过预处理后回用或者处理达标后排入污水管网进一步处理。做好建筑材料和建筑废料的管理,防止它们成为地面水的二次污染源,建议施工工地周围设置排水明沟,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尽量循环利用,多余废水澄清后可用于场地洒水降尘,对水环境影响很小。施工期的影响是暂时的、局部的,其影响随着施工结束而消除。施工期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不外排。 施工场地设置2m高的围挡墙;施工场地应适时洒水抑尘;大风天气禁止起尘工段作业;施工材料和垃圾堆点要实现封闭储存;施工垃圾要及时清运,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采取上述措施,施工扬尘对外环境影响较小。在对施工现场及堆场采取洒水,及时清运弃土弃渣等措施,可减少70%扬尘的排放,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可有效减少扬尘扩散,可显著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保护目标的影响。 施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在采取必要的措施后施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轻微,能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表1的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水厂厂区剩余土石方全部用于场地及周边低洼处回填,可基本保证土石方平衡,无废弃土石方产生;管道施工过程产生的弃土弃渣用于场地平整,不再设置固定渣场;建筑垃圾全部运往城建部门指定的地点堆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项目为防止水土流失,必须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本工程设计应采取较到位的防护措施,包括主体工程的边坡防护措施、弃渣场防护、施工场地防护、施工临时道路防护,应尽量避开雨天施工,施工扰动的地表应及时压实、建设防护挡墙、排水沟,若施工期间适逢下雨,则须用塑料布覆盖松软作业面及土堆,水土流失量方可得到有效控制。施工前根据后期覆土绿化需要先剥离具有肥力的表土并临时保存,作为施工后期绿化覆土土源。在施工结束后,按裸露地表植被覆盖率≥95%计,新增水土流失量将减少99%。本工程管线铺设作业属于短期的临时性占地,施工期结束后,采取相应的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尤其是通过施工管理和强化施工期的保护和恢复,则本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按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与建议进行施工,项目施工期对环境影响可明显减轻。 2、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滤池反冲洗废水进入回收水池中暂存,回收水池的回水SS浓度小于70mg/L,可作为原水回用。回收水池产生的排泥水与絮凝沉淀池排泥水一并进入排泥池、污泥浓缩池、干化场处理,处理后的上清液排入上福溪,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一级排放标准限值,剩余污泥经自然干化后委外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能够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表1中旱作标准。 项目在正常生产过程中不会排放生产废气,可能排放的废气污染物是用于消毒的氯气的事故性排放。项目配有氯气泄露自动报警系统和强制通风排气装置及自动漏氯吸收装置,因此一般不会向环境排放氯气。 步云水厂运营期主要噪声为加药计量泵、电动搅拌机、鼓风机等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在80-95dB(A)之间,运输车辆产生的运输噪声值在70~85dB(A)之间,通过采取设备减震、消声、厂房隔声后,项目运营期间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产生的污泥经自然干化后由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外运,废包装袋经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3、环境风险分析 项目环境风险源主要为次氯酸钠,存在环境风险。由于本项目次氯酸钠储量小,在使用过程中多加注意,加强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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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21年06月10日-2021年06月17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7-3969031 传 真:0597-3842985
电子邮箱:shhbspg@163.com
通讯地址:上杭县北环中路82号
邮政编码:36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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