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上杭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1月10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时间:2020-01-10 17:12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备注

1

上杭县西北片区污水管网工程二期

上杭县西北片区

上杭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四川锦绣中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上杭县西北片区污水管网工程二期位于上杭县西北片区,建设规模为敷设污水管网3316米和雨水管网攻589米,新修污水检查进125个和雨水检查进22个。项目总投资461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万元。属新建项目。

该项目在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本批复提出的要求后,可以满足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因此,我局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开展项目建设。

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要合理安排工期,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尽量减少对植被的破坏。要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

1.施工场地应定期洒水,保持湿润;作业场地要采取不低于1.5m高的围挡、围护以减少扬尘扩散;工地进出口处应设置清洗轮胎、车厢装置及废水沉淀池;场地内土堆、料堆要加遮盖,防止扬尘扩散;运输车辆不宜装载过满,要采取相应的遮盖、封闭措施,不甚洒落的沙土和建筑材料,应及时清理。

2. 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交环卫部门处理。施工中土方及时回填,余下的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进行填埋处理;现场搅拌砂浆时应按用量进行配料,尽量做到不洒、不漏、不剩、不倒。施工废水集中收集后经隔油沉砂池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或回用,闭水实验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不外排。

3.使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作业时段,采用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使建筑施工期间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严禁在昼间12:00-14:00、夜间22:00-次日6:00进行噪声扰民的施工作业,因特殊生产工艺要求必须连续作业的应报环保部门批准,并公告附近居民。

4.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做到随挖、随填、随运、随压。在施工边界开挖截洪沟,排水出口处设沉砂池。施工扰动的地表应及时压实,若施工期间适逢下雨,则须用塑料布覆盖松软作业面及土堆。施工结束后,裸露地表及边坡应及时进行绿化或硬化。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20年1月10日-2020年1月16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7-3969031   传 真:0597-3842985

电子邮箱:shhbspg@163.com

通讯地址:上杭县北环中路82号

邮政编码:36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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