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7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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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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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上杭县蛟洋工业区莲塘里地块排洪涵洞工程 |
上杭县蛟洋工业区(蛟洋镇梅坝村) |
上杭县蛟洋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
龙岩市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上杭县蛟洋工业区莲塘里地块排洪涵洞工程项目位于上杭县蛟洋工业区(蛟洋镇梅坝村),项目规划用地面积3388.5m2,建设排洪涵洞390米,配套建设进出口连接。城门洞型拱涵,涵洞宽3m,直墙高2m,拱圈净矢高1.5m,拱圈内半径1.5m,半圆心角900,底板厚0.6m,边墙厚0.6m,拱圈厚0.6m。项目总投资65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万元,属新建项目。 |
(一)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要合理安排工期,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尽量减少对植被的破坏。要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 1.施工场地应定期洒水,保持湿润;作业场地要采取围挡、围护以减少扬尘扩散;工地进出口处应设置清洗轮胎、车厢装置及废水沉淀池;场地内土堆、料堆要加遮盖,防止扬尘扩散;运输车辆不宜装载过满,要采取相应的遮盖、封闭措施,不甚洒落的沙土和建筑材料,应及时清理。 2. 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交环卫部门处理。建筑垃圾可利用的回收利用,不可利用的运自城建部门指定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施工废水集中收集后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或回用;生活污水依托蛟洋工业园区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3.使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作业时段,建筑施工期间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严禁在昼间12:00-14:00、夜间22:00-次日6:00进行噪声扰民的施工作业,因特殊生产工艺要求必须连续作业的应报批,并公告附近居民。 4.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做到随挖、随填、随运;在施工边界开挖截洪沟,排水出口处设沉砂池;施工扰动的地表应及时压实,若施工期间适逢下雨,则须用塑料布覆盖松软作业面及土堆;施工结束后,裸露地表及边坡应及时进行绿化或硬化。 (二)运营期应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等对外界的影响。 1.加强对排洪渠的管理,防止附近居民生活垃圾进入排洪渠,并定期对排洪渠进行清淤疏浚,以保持水渠畅通、水体清洁。 2.沟渠维护过程中会产生渣土、泥沙等,清理产生的固体废物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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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国道G205上杭县陂下至东坑(才溪过境线)公路工程 |
上杭县才溪镇 |
上杭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
四川锦绣中华环保科技有限瓮 |
国道G205上杭县陂下至东坑(才溪过境线)公路工程位于上杭县才溪镇,起于陂下,接既有国道G205线,路线起点桩号K0+000=G205桩号K2434+350,经大路背、邱坑、原坑、上坑、东坑,终点接上现状国道G205(东坑),终点桩号K4+000=G205桩号K2439+350,路线全长4.00公里。其中设置一座溪东大桥,全长207米,全线共设置16道涵洞。全线路基及桥面宽度12米,双向二车道,设计车速为60km/h。项目总投资906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6万元,属新建项目 |
(一)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要合理安排工期,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尽量减少对植被的破坏。要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 1.施工路段应设置不小于2.5m金属挡板,同时应定期洒水,保持湿润;采用密闭车斗,若无密闭车斗,物料、垃圾、渣土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糟帮上沿,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不甚洒落的沙土和建筑材料,应及时清理。工地进出口处应设置清洗轮胎、车厢装置及废水沉淀池;场地内土堆、料堆要加遮盖,防止扬尘扩散。 2. 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交环卫部门处理。土石方部分回填,其余运往弃土场,严禁乱弃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做周边林地农肥,施工废水集中收集后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或回用。 3.使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作业时段,建筑施工期间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严禁在昼间12:00-14:00、夜间22:00-次日6:00进行噪声扰民的施工作业,因特殊生产工艺要求必须连续作业的应报批,并公告附近居民。 4.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做到随挖、随填、随运。在施工边界开挖截洪沟,排水出口处设沉砂池;施工扰动的地表应及时压实,若施工期间适逢下雨,则须用塑料布覆盖松软作业面及土堆;施工结束后,裸露地表及边坡应及时进行绿化或硬化。 (二)运营期应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等对外界的影响。 1.路面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路基两边设置截排水沟,完善雨水排放系统,并定期清理。道路两侧种植绿化带,往来道路的机动车保护良好车况。 2.在敏感路段设置减速、禁鸣等标志,在临路边上福村、石坪第一排居民喽安装隔声窗来减少噪声,使道路边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4a类标准。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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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19年8月7日-2019年8月13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7-3969031 传 真:0597-3842985
电子邮箱:shhbspg@163.com
通讯地址:上杭县北环中路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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