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规范我县物业服务市场,提升物业管理水平,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合法权益,营造整洁有序、舒适优美的居住环境,根据《龙岩市物业服务企业“双随机”“一启动”检查工作机制(试行)》(龙城〔2021〕6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第一次“双随机”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对象及方式
(一)检查时间:2025年6月中下旬,具体时间提前1天告知相关物业服务企业。
(二)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我县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项目,对照《龙岩市物业服务企业“双随机”检查情况登记表》进行专项检查。
(三)检查方式:采取“双随机”检查方式,按照随机抽取受检物业项目、随机抽取2名执法人员的方式进行,检查过程邀请住建、消防、市场监管、属地乡镇等部门专业人员共同参与检查。
二、检查内容
物业服务企业“双随机”检查分为全面检查和随机项目检查:
(一)“全面检查”即对照《龙岩市物业服务企业“双随机”检查情况登记表》的全部内容清单实施全面检查;根据《龙岩市物业服务企业“双随机”“一启动”检查工作机制(试行)》(龙城〔2021〕65号)规定,对本次抽取的第1个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二)“随机项目检查”即由检查组在确定受检物业项目后随机抽取《龙岩市物业服务企业“双随机”检查情况登记表》检查内容清单中的5项内容进行检查。
三、检查结果应用
相关物业服务企业接到我局通报或提示函后,立即进行整改,在规定期间内未完成整改的,将予以通报并对照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相关规定予以逐项扣分。
四、工作要求
(一)对检查组反馈的检查情况,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立即整改,并将完成整改情况汇报、照片等佐证材料(纸质版盖章后报送、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wygl@163.com)上报我局。
(二)检查期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县政府关于廉洁自律方面有关要求。
上杭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6月13日


闽公网安备 3508230200010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