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完善预算执行监控月报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县11月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工作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上杭县共收到专项监督资金97852.15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2361.54万元、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73453.7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16241.6万元、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5795.23。截至2024年11月30日,已分配资金97342.59万元,分配进度99.5%;已支出50326.55万元,支出进度51.4%。
支出进度较慢的主要原因是:1.项目前期工作未做好,项目实施较慢,未达到付款条件,无法支付资金;2.部分直达资金需按月支付到人,不能一次性拨付给最终收款人。
二、月度监管情况
本月已发现27个预警信息,其中指标预警0个,支出预警27个,已处理27个,处理率100%。支出预警支出预警主要为疑似违规将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用于非义务教育阶段和将预算资金违规转入单位资金实有账户,目前27个预警认定正常。
二、典型案例
无。
三、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支出情况
1.公用经费补助3368.56万元;2.免费教科书0元;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211万元;4.农村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265.05万元;5.综合奖补0元;6.学生营养膳食补助500.41万元。
四、三公经费执行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上杭县“三公”经费预算1633.3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0万元,公务接待费638.97万元,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94.36万元。
“三公”经费实际执行数993.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0万元,公务接待费353.55万元,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39.57万元,未出现“三公”经费超预算情况。
四、有关意见及建议
1.据各业务股室和相关预算单位反应,支付业务是由预算单位具体操作,预算单位应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负主要责任,监控预警整改的权限建议下放给预算单位,预算单位使用资金出现问题应当由其处理。
2.完善监控结果与预算安排等工作的挂钩机制,优化方式方法,体现绩效导向,将其作为“过紧日子”评估及相关工作的重要依据,对涉及单位形成有效激励约束。针对监控反映的问题和情况,及时发现纠正问题,以点带面推动改进管理、完善制度,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促进财政资金规范高效安全使用,预防和减少违规问题的发生。
3.部分直达资金未支出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县部分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项目征地拆迁未完成等,导致无法及时开工,资金和项目对接不够,出现了“资金等项目”;一些项目虽然已竣工,但工程验收结算滞后,影响资金的拨付,导致财政支出进度慢;二是部门直达资金如困难群众补助需按实际困难人数按月拨付。
4.“三公”经费只减不增没有具体的执行年限,基层单位在具体执行时操作不便,有可能出现减无可减的情况,建议上级明确“三公”经费的限制金额。
5.义务教育直达资金现有的预警规则为“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支出功能科目不为2050202、2050203、20507、20508”,建议改为功能科目20502,不要细化到项级。
上杭县财政局
2024年12月2日


闽公网安备 3508230200010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