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为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禁毒斗争,鼓励社会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奖励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有功人员(以下简称举报人),营造全民禁毒良好氛围,根据《上杭县群众举报涉麻涉毒违法犯罪奖励办法(试行)》,制定此奖励办法。
二、举报内容
对提供有效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公安部门已掌握或破获的线索除外),并据此查获毒品或抓获毒品违法犯罪嫌疑人的,我镇根据毒品违法活动的现实危害情况和举报人贡献大小给予资金奖励。
三、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以通过来访、电话、短信、信函等有效方式进行举报,鼓励实名举报,并留下联系方式,方便咨询、兑现奖励事宜。举报电话:古田派出所 3641019;来信来访地点:古田派出所,邮编364201。
四、奖励实施办法
该办法适用于古田派出所直接办理的毒品案件,案件由县公安局直接办理或牵头主办的,适用《上杭县群众举报涉麻涉毒违法犯罪奖励办法(试行)》,不重复享受镇级奖励。
在举报内容查证属实或破案后20个工作日内,古田派出所会同镇综治中心对举报人、举报事实、奖励条件和标准等予以核实认定后,由古田派出所通知举报人领取奖金。接受奖励的举报人在接到通知后六个月内,持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到古田派出所核准后领取奖金;过期未领取的,视为主动放弃。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古田镇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罗先勤,联系方式:13507524336。
- 上杭县古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古田镇群众举报涉麻涉毒违法犯罪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2-11-30]


闽公网安备 3508230200010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