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3121-0100-2026-00021
  • 备注/文号:杭卫〔2026〕31号
  • 发布机构:上杭县卫生健康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4-27
  • 内容概述: 关于县十三届政协五次会议第83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关于县十三届政协五次会议第83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时间:2026-04-27 08:45

  蓝天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提升我县妇幼保健机构儿童残疾筛查、诊治与康复一体化服务能力的提案》(第831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县儿童康复能力建设成效

  我县依托县妇幼保健院设立儿童康复科,于2024年7月正式开诊。现有工作人员8名,其中康复医师3名、康复治疗师1名,已通过县残联孤独症、智力、肢体残疾A级康复救助机构评审。

  科室独立门诊区域约500平方米,设置感统训练室、运动治疗室、专注力训练室等6个功能治疗室。累计投入94.7万元配备经颅磁刺激仪、多参数生物反馈仪、低频脉冲治疗仪等专业康复设备,构建以孤独症康复为核心,覆盖小儿脑瘫、精神发育迟滞、语言障碍、运动障碍、注意力缺陷多动障碍等病症的康复训练体系,可开展儿童心理行为发育全面筛查评估。科室上线孤独症康复评估与训练系统,接入全市区域妇幼信息平台,实现市县乡三级转诊数据互联互通。开诊以来,累计收训患儿44人次,现有在训儿童12人,家长满意度达90%以上。

  二、强化多部门协同联动,完善保障服务体系

  (一)落实残疾儿童康复保障

  县残联高度重视残疾儿童的康复救助工作,加强与卫健、民政等部门沟通联系、协同发力,落实省、市残联关于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相关精神,指导县域内县中医院、皮防院及妇幼保健院积极申报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协议管理机构,并通过省、市残联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协议管理机构专家组的验收。目前,县妇幼保健院可以开展肢体、智力、孤独症的儿童康复工作,极大方便了我县残疾儿童的康复需求,减轻了残疾儿童家庭的康复资金压力,今年1月以来,累计为全县159名残疾儿童发放补助资金20.28万元。同时,加强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协议管理机构的日常监督指导,动员康复技术人员积极参加省、市残疾儿童康复技能培训,提升儿童康复专业化水平,提升服务质效,全力保障我县残疾儿童康复权益。

  (二)推进校园早期筛查干预

  县卫健局组建康复专业团队下沉辖区幼儿园、小学,每学年至少开展1次儿童心理发育行为早期筛查及健康科普宣教,实现早筛查、早转介、早干预。

  (三)强化困难家庭兜底保障

  县民政部门严格执行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精准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目前,全县共有292名残疾儿童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489名残疾儿童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切实减轻家庭康复经济负担。

  三、下一步举措

  (一)夯实康复服务根基,提升专业服务水平

  1.优化服务设施。县妇幼保健院拟增设多感官训练室、情景模拟互动室、亲子课堂等特色功能区,增购悬吊系统、上下肢主被动康复训练机、投影系统、震动音乐地板等智能康复设备,推动康复服务向科技化、智能化升级。

  2.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在现有团队基础上,计划2027年底前通过公开招聘、人才引进等方式,新增康复治疗师2—3名,打造专业化康复团队。

  3.推进机构等级创建。对照《福建省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等级评定标准》补齐短板,力争2026年达AA级康复机构评定申请,全面提升服务内涵与质量。

  (二)筑牢早期筛查防线,健全三级服务网络

  实施乡镇筛查能力提升工程,每季度选派业务骨干下沉薄弱乡镇卫生院带教指导;每半年组织全县乡镇妇幼人员开展致残性疾病筛查规范与技术实操集中培训;每年开展1次乡镇筛查质量考核。优化转诊绿色通道,对乡镇初筛异常儿童第一时间安排复筛评估,需确诊病例直接转诊至市级定点医院,全程跟踪确诊与干预情况,确保转诊不落空、干预不断档。

  (三)强化政策宣传引导,营造关爱残疾儿童社会氛围

  持续开展残疾儿童保障政策宣传解读,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形式,全面提升惠民政策社会知晓度、群众认同感,广泛凝聚全社会关心关爱残疾儿童的良好共识与强大合力,为残疾儿童健康成长营造更加友好的社会环境。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的支持与参与,希望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

  上杭县卫生健康局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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