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3121-0100-2026-00019
- 备注/文号:杭卫〔2026〕28号
- 发布机构:上杭县卫生健康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4-13
- 内容概述: 关于县十三届政协五次会议第46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张前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县公立医院全面推行免陪照护服务的提案 》(第4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实施县级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落地生效。县卫健局发挥牵头部门作用,持续推进公立医院免陪照护病区试点,有效解决“一人生病全家忙”问题。试点医院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引入福建瑞泉护理服务有限公司作为第三方服务提供方,由该公司派遣经培训合格的护理员进驻试点病区,试点医院与公司共同落实护理员日常管理、绩效考核和权益保障。
截至目前,我县县医院骨科一区、二区、内科五区和县中医院骨伤科、内一科病区共5个病区实施免陪照护试点,免陪照护试点病区分别占各医院符合条件病区总数的17.6%、33.3%,试点病区出院患者满意率提升至95%左右。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调研,积极稳妥推动“免陪照护”病区试点提质扩面,力争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新突破:
一是稳步扩大试点病区覆盖率。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医院免陪照护服务提质扩面工作的通知》(闽卫医政函〔2025〕814号)要求,优先在患者生活护理需求较高的病区(外科、康复科、老年医学科等)开展。力争在2028年年底前实现公立医院“免赔照护”病区覆盖率达50%以上。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提升社会认可度。通过医院宣传栏、微信公众号、融媒体等多种渠道,普及免陪照护服务的专业性与安全性,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预期。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开展优质免陪照护病区评选,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是持续规范病区运行管理。试点医院与公司共同落实护理员日常管理、绩效考核和权益保障,形成“医院监督、公司派遣、规范服务”的运行模式。督促第三方服务提供方安排护理员到市级医疗护理员培训中心通过“理论+实操”双轨培训,并取得《福建省医疗护理员培训合格证书》后上岗。
四是健全协同推进机制建设。将免赔照护病区范围纳入“三医联动”改革重点任务,积极探索创新护理员聘用管理模式,协同医保部门完善免赔照护项目付费相关政策,进一步减轻人民群众就医负担。
感谢您对上杭县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上杭县卫生健康局
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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