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3121-0100-2026-00018
  • 备注/文号:杭卫〔2026〕27号
  • 发布机构:上杭县卫生健康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4-13
  • 内容概述: 关于县十三届政协五次会议第160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关于县十三届政协五次会议第160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时间:2026-04-14 08:35

  李永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发展医疗陪护服务,提升县域医疗保障水平的提案》(第16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医疗陪护服务积极建言献策!提案紧贴实际,为我们规范医院陪护行业发展提供了重要参考,我们将充分调研,积极探索推进实施。

  近年来,卫健、财政、医保、人社、市场监管等部门根据上级关于规范医院护理员管理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在持续加强医院护理员管理的同时,试行公立医院免陪照护病区服务,努力解决“一人生病全家忙”问题。截至目前,我县县医院骨科一区、二区、内科五区和县中医院骨伤科、内一科病区共5个病区已试行免陪照护服务,试点病区占县级公立医院符合条件病区总数的20%以上,出院患者满意率提升至95%左右。

  下一步,我们将聚焦问题短板,深入调研,积极探索,采取以下有力措施规范医疗陪护服务,助力提升县域医疗保障水平。

  一、推进免陪照护提质扩面

  一是稳步扩大试点病区覆盖率。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医院免陪照护服务提质扩面工作的通知》(闽卫医政函〔2025〕814号)要求,优先在患者生活护理需求较高的病区(外科、康复科、老年医学科等)开展。力争在2028年年底前实现公立医院“免赔照护”病区覆盖率达50%以上。

  二是持续规范病区运行管理。试点医院与第三方公司共同落实护理员日常管理、绩效考核和权益保障,形成“医院监督、公司派遣、规范服务”的运行模式。督促第三方服务提供方安排护理员到市级医疗护理员培训中心通过“理论+实操”双轨培训,并取得《福建省医疗护理员培训合格证书》后上岗。

  三是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加大资金投入,对已投入运行的每个免陪照护病区每年给予5万元资金补助。同时,协同配合医保部门完善免赔照护项目付费相关政策,进一步减轻人民群众就医负担。

  二、持续规范医疗护理员管理

  公立医院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引入福建瑞泉护理服务有限公司作为第三方服务提供方,派遣经培训合格的护理员进驻,医院与公司共同落实护理员日常管理、绩效考核和权益保障。

  (一)建立健全医疗陪护管理机制。县级公立医院按照《龙岩市护工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等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引入第三方服务提供方,医院与公司共同落实护理员日常管理、绩效考核和权益保障。制定完善护工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工作流程、标准和服务规范等相关制度。第三方服务提供方制定护理员职业行为、礼仪,规范护工职业行为。医院护理部负责护工管理,明确各病区护士长负责护理员的日常管理,并对科室护理员工作质量情况进行指导监督;第三方服务提供方按《龙岩市医院护工陪护费收费指导价(试行)》相关标准收费,并在办公经营场所上墙公示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和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向客户出具生活护理服务收费票据,实行明码标价和公示制度。医院护理部定期下各科室督查收费情况;第三方服务提供方与每一位服务对象签订了业务受理单(内容包含服务内容、家属须知、业务电话、投诉电话、服务方式、服务价格、护理员姓名等),让患者或家属接受明白服务和维权方式。

  (二)建立医疗护工准入备案制度。一是实行持证上岗制度。要求医院护工在正式上岗前需要通过相应的资格认证考试或培训课程,并获得医疗护理员资格证书;二是加强技能培训考核。公立医院成立以第三方服务提供方项目主管、护理部成员、科室护士长、个别工作经验丰富、口碑好的护理员组成培训考核小组,每季度对护工进行系统化专业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基础护理技术、患者沟通技巧、感染控制、急救技能等,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同时,需确认其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要求,具备一定道德素养。

  (三)健全医疗护工评价管理体系。一是综合运用自我评价、同行评价、患者及家属评价等多种评价方式,根据医疗护工工作内容、技能要求、职业道德等,建立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但不限于护理技能、服务质量、患者反馈、团队协作、持续学习等,确保评价结果的真实、全面。医院服务中心定期对住院患者或其家属开展护理员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提升护工服务满意度。第三方服务提供方建立护工评价标准,开展护工评价管理,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反馈并提供改进指导,对优秀护工给予奖励,激励其保持和提升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公示制度,将医疗护工评价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增强评价公信力。通过评价结果分析,找出护工队伍在知识技能、服务理念等方面的短板,针对性开展教育培训,提高整体素质。

  (四)努力提升医院护工职业获得感。一是提高社会地位和认可度。通过媒体宣传、公益活动等方式,加大对医疗护工工作的宣传力度,让社会公众充分认识到医疗护工在医疗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和价值,提升其社会地位;二是建立健全与护工劳动强度、专业技能、工作绩效相匹配的薪酬体系,提供有竞争力的工资待遇和福利保障;三是改善护工工作条件,提倡人文关怀,对优秀护工给予公开表扬和物质精神双重奖励,增强职业荣誉感;四是加强情感关怀和认同感。关心护工生活和心理状态,鼓励团队互助合作,营造积极向上的团队氛围,使护工感受到集体的温暖和归属感。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上杭县卫生健康局

  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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