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3121-0100-2026-00017
- 备注/文号:杭卫〔2026〕26号
- 发布机构:上杭县卫生健康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4-13
- 内容概述: 关于县十三届政协五次会议第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丘福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保障乡镇卫生院婴幼儿常备药品供给的提案》(第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们持续强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药品临床使用管理,督促相关医疗机构配备婴幼儿常用药品,保障婴幼儿用药需求。多数乡镇卫生院能够稳定供应3个月以上的婴幼儿常备药品。目前,因药品采购平台公布的0-3月婴幼儿药品品种较少、婴幼儿门诊量少等诸多问题,导致部分乡镇卫生院婴幼儿常用药品配备与供给不足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采取以下有力措施保障婴幼儿常用药品配备与供给,不断满足婴幼儿用药需求。
一是建立婴幼儿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由县总医院制定并及时更新《婴幼儿常用药品目录》,重点保障退热、止咳、抗过敏、止泻、抗感染等用药需求,明确乡镇卫生院需常备的婴幼儿药品。二是优化采购配送机制,由县总医院储备婴幼儿专用药品,乡镇卫生院根据实际需求申请调剂使用,通过物流配送或定期配送方式保障药品及时到位,确保基层用药“不断供、不积压”。三是开展“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加强婴幼儿合理用药培训和临床指导,内容涵盖婴幼儿用药特点、剂量换算、剂型选择、不良反应识别与处理。推广家庭用药指导与健康教育,通过家长课堂、宣传折页、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普及婴幼儿用药常识和安全用药理念,提升家长用药安全意识,有效满足婴幼儿用药需求。
感谢您对上杭县卫生健康事业关心与支持!
上杭县卫生健康局
2026年4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 3508230200010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