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3121-0100-2026-00014
  • 备注/文号:杭卫〔2026〕23号
  • 发布机构:上杭县卫生健康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4-13
  • 内容概述: 关于县十三届政协五次会议第926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关于县十三届政协五次会议第926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时间:2026-04-13 16:30

  胡文进、李波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打通“园”转“托”,织密普惠托育网的提案》(第92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托育情况

  全县共有托育机构49家,其中已在卫生健康部门备案托育机构23家,普惠托育机构2家,3岁以下托位数2657个,其中幼儿园托位数1956个,普惠托位数300个(育才托育中心225个,阅自然托育服务有限公司75个),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5.33个,在托人数863人。

  二、关于建议的办理情况

  (一)盘活存量资源,推动公办托育服务体系方面。一是强化政策支持。我县将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建设纳入《上杭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2023年7月我县制定《上杭县落实生育友好城市建设工作的若干措施》(杭政办规〔2023〕6号),对大力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出台了一系列措施,为推进我县托育服务建设提供政策保障。二是有序推进托育服务供给保障建设。自然资源部门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将教育专项规划纳入《上杭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配合教育主管部门做好规划红线出具、用地审批、方案审查等各项工作。2021年在中心城区规划建设三处独立的托育设施,分别是上杭县城东托育托幼中心、上杭县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和上杭县育才托育中心。其中:上杭县城东托育托幼中心,规划用地面积6133平方米;上杭县托育综合服务中心,用地面积6539平方米;上杭县育才托育中心,用地面积2066平方米。2023年以来,出让1宗住宅小区汇【杭尚品】,出让面积11997平方米,规划户数135户,配建120平方米托育服务用房。住建部门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要求对已建成的托育机构进行竣工验收,普惠托育服务设施规划完成率100%。比如,2024年对已建成并交付使用住宅小区新【宏地·珑悦台和杭城臻邸】和新建(在建)住宅小区【杭臣壹品和汇杭尚品】均按规划建设普惠托育服务设施。

  (二)统筹师资配置,保障托育服务专业水平方面。教育局支持教师托育转型、保障服务专业水平 。一是推动教师转岗培训。鼓励各幼儿园组织公办幼儿园教师参与“0-3岁婴幼儿照护”专项培训(含发育养护、安全防护、早期发展指导等内容),经考核合格取得托育从业资质后,可转岗至幼儿园托育班;二是保障转岗教师权益。转岗托育服务的幼儿园教师,其薪资待遇、职称评定等与原岗位保持一致,稳定托育服务专业队伍。  

  (三)健全成本分摊,减轻多孩家庭经济负担方面。2022年以来县财政拨付托育服务补助资金共4975.544万元【2022年普惠托育补助资金100万元;2023年婴幼儿托育服务补助资金75万元;2024年上杭县托育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建设超长期国债资金4800万元、入托婴幼儿托育保育费0.544万元】;2023年开始,对生育三孩家庭婴幼儿入托(公办普惠性托育机构)托育保育费予以50%减免,对计生特殊家庭再生育婴幼儿入托托育保育费全免,至2025年共有8人享受政策减免26435元。目前正在起草中的《上杭县深化生育友好城市建设工作的若干条措施》文件,对2026年1月1日起上杭户籍的3岁以下婴幼儿在本县普惠托育机构入托的家庭,托大班每人每月补助300元,托小班每人每月补助500元,乳儿班每人每月补助1000元。

  (四)强化政策引领,构建多元化协同供给格局方面。一是积极争取上杭县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总投资约6000万元,争取超长期国债建设资金4800万元,县财政配套建设资金1200万元。项目于2024年12月20日开工建设,预计2026年7月建成使用【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2000平方米,新建托位150个,主要包括托育服务用房、婴幼儿早期发展用房、托育从业人员培训用房、监督管理用房、养育照护指导中心、特殊儿童照护服务中心、创新研发中心等】。二是推进以城市为单元的普惠托育服务项目建设。项目建设2个托育服务点,总改造面积约1022平方米,建设托位45个,总投资估算511万元。改造上杭县临江镇英明社区汇杭尚品小区用房为托育点,改造面积522平方米,设置托位20个,投资估算261万元;改造上杭县医院紫金公寓一楼第二食堂职工食堂区域为托育点,改造面积500平方米,设置托位25个,投资估算250万元。目前已完成可研正向发改局申报立项,预计2026年12月建成使用。三是推进托幼一体化建设。鼓励和支持有剩余学位的幼儿园开设小小班,实行“托幼一体化”,提高幼儿园资源利用率。 

  三、下一步工作

  (一)统一规划布局,全力推进以城市为单元的普惠托育服务发展项目建设。整合全县资源,统筹规划全县托育服务网点布局,牵头制定全县托育发展规划、建设标准、考核评价体系,统筹协调跨部门资源,推动以城市为单元整体推进普惠托育服务建设项目落地。建立稳定的长效投入机制,将普惠托育服务资金纳入政府的财政预算。以县医院用人单位托育点和汇杭尚品小区嵌入式托育点建设项目为引领,鼓励全县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开展普惠托育服务建设工作,探索用人单位为职工群众提供托育服务的试点经验。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控股企业开展试点,利用单位工作场所或者租赁房屋,按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进行改造,单独或联合相关单位、驻地社区新建或改扩建托育机构,通过开办托育机构、单位托育点或者社区嵌入式托育点等方式为本单位职工和周边群众提供3岁以下婴幼儿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的多元化普惠托育服务。

  (二)建立生育奖励机制,降低育儿成本。进一步完善生育友好城市建设相关政策,建立对二孩、三孩家庭从生育、育儿、托育、住房等全面的奖励补助政策,确实降低群众生育养育成本,让有托育需求的家庭“托得到、托得起、托得好”,提高普惠入托率。

  (三)整合教育资源,推进“托幼一体化”建设。充分利用现有公办幼儿园的环境、设施设备和师资力量资源,财政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对全县所有公办幼儿园按托育标准进行改造升级,增设普惠托育班,幼儿园要通过培训和转化等多种途径保障普惠托育班的人才供给,对现有的托育班和学前教育管理体制进行整合优化,有效缓解我县普惠托位短缺问题,解决群众普惠托育需求。 

  (四)加快托育服务中心项目建设,提高托育服务水平。县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成后,要发挥教学优势,采取自办或联办、委托经营等方式举办托育服务人员岗位技能培训班。通过举办托育技能竞赛、技能培训等工作,推动托育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发挥医疗资源优势,主动加强与所在辖区用人单位托育机构的联系与合作,加强对用人单位托育机构卫生保健、疾病预防、健康监测、传染病防控、中医药服务的指导,促进医育结合,提高托育服务质量水平。

  (五)加强监督管理,促进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完善工作联动机制,各相关责任单位加强对普惠托育机构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应急处置等重要环节的监管,指导普惠托育机构建立健全安全防护措施和检查制度,配备必要的安保人员和物防、技防设施。指导托育机构严格按要求完成登记、备案工作,切实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定期开展安全自查,牢记托育服务的安全底线,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和不良事件发生。

  衷心感谢您们对我县卫生健康事业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希望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卫生健康工作!

  上杭县卫生健康局

  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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