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商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0 08:26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等规定,总结上杭县商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报告内容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时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若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上杭县商务局综合股联系。

  联系方式:

  地址:上杭县临城镇城东村长岭下社会福利中心9楼

  邮编:364200 电话:0597-3131059 传真:0597-3131051

  一、总体情况

  (一)全面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任务

  2021年,我局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21年上杭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和落实信息公开情况。一是认真抓好政务信息管理,及时更新“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财政预算结算、“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最新办理进展等工作情况。二是严格执行网站信息审核,完善“三审”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处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二)加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力度

  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我局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注重提高自身行政管理水平,加大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重点对招商引资、外贸进出口、商贸流通、电子商务、安全生产、促消费、市场运行、疫情防控等商务工作活动进行细化主动公开发布。

  (三)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

  制定《上杭县商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和依申请公开申请条件及流程说明。坚持完善内部制度,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2021年无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提升政府信息管理水平

  按照上级要求,完善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落实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对所公开信息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确保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2021年,制发规范性文件1件,废止0件,现行有效1件。

  (五)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认真抓好门户网站建设,完成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规范化改造,实现法定内容全部公开到位。二是网站后台采用“VPN+数字证书+账号+手机短信”组合方式进行实名验证登录,加强账号安全管理。三是正在入驻“杭好办”政务新媒体,开通账号发布政务信息,拓宽与公众的交流渠道。

  (六)加强政府信息监督保障

  积极做好制度建设、信息审核、发布等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一是加强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设,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重要内容来抓。二是明确规定信息发布审批程序,完善了信息产生、信息发布、审核、信息安全、信息存档等规定,健全了网络安全应急预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予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五)不予处理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不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扩大的同时,推进了公开内容的细化,但仍然存在深度不够、质量不高的问题。 

  2.政府信息公开落实力度还需加强。信息公开方式单一化,陈旧化,与真正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还有一定距离。相关政策解读形式比较单一,无法生动详细地向群众解答政策。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加深思想认识。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

  二是细化工作责任。根据职责分工,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将信息公开更好融入日常工作,切实做细政府工作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加强学习教育。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全面增强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责任感,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库〔2020〕254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财非税函〔2021〕1号)做好信息处理费收取工作,因未达到收缴条件,2021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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