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3403-0100-2025-00024
- 备注/文号:杭商务联〔2025〕35号
- 发布机构:上杭县商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9-22
- 内容概述: 关于申报2025年副食品调控基地改造提升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副食品调控基地:
为贯彻《上杭县副食品调控基地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杭县2025年“菜篮子”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杭副办〔2025〕1号)精神,规范2025年副食品调控基地提升改造项目补助资金申报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支持方向
1.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建设改造投入达到一定规模且列入我县2024-2026年度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
2.项目应具备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助于提升基地标准化,规范化,产业化水平;
3.项目企业需在节假日、灾害天气、重大动植物疫情防控期间按要求及时开展应急调控,并配合商务部门做好其他日常保供,保障市场供应;
4.已享受过国家、省、市、县级财政资金补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资金补助标准
申报项目在申报期内的投入资金需达到20万元以上,按申报期间实际投入(不含税,不含不动产购置、租赁费用及人员经费、水电费等经常性开支)给予最高不超过50%补助。
三、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1.《支持副食品调控基地建设项目补助申报表》(附件1);
2.项目书面申请报告(需说明项目建设基本情况、主要建设内容、起止时间、效益、总投资额以及申请资金范围、金额等);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项目实施拨付的资金流水记录、发票复印件;
5.《申报材料真实性和申报主体安全、信用工作情况承诺书》(附件2);
注:项目材料若为复印件的,须加盖项目企业公章。申报材料电子版(或扫描版)报送至shxswzf@163.com。
四、申报程序
1.企业于10月15日通过龙岩市惠企政策平台进行网上申报或到县政务服务中心A区三楼惠企窗口申报;
2.县商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投资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县商务局联合县财政局对各副食品调控基地建设改造项目进行现场验收。
附件:1.副食品调控基地改造建设项目补助申报表
2.关于申报材料真实性和申报主体安全、信用工作情况的承诺书
附件1
副食品调控基地改造建设项目补助申报表
申报企业名称: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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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企业 基本 情况 |
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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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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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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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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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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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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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产品 及年上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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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销售地 |
县内: ,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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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改造建设项目 基本 情况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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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期(起、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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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内容及年度目标(限5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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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构成 |
投资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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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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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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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助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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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计 效益 |
新增产能、收入 或社会效益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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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承诺: 特此声明申报表中所填内容均属实。若有弄虚作假,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企业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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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地乡镇意见: (乡镇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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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关于申报材料真实性
和申报主体安全、信用工作情况的承诺书
本公司(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1.申报材料真实性情况。本公司(单位)对所填报的各项内容和递交的申请材料的有效性、合法性、合理性及真实性作出保证,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完全相同,如有虚构、失实、欺诈等情况,愿意承担由此引致的全部责任和后果。
2.安全生产工作有关情况。本公司(单位)合法经营,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特此承诺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三年来未发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事故。
3.信用等工作有关情况。本公司(单位)合法经营,特此承诺不存在涉黑涉恶问题;坚持诚信经营,企业(单位)及法人代表在“信用中国”(福建)上无不良信用记录。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请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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