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3403-0100-2025-00021
- 备注/文号:杭商务〔2025〕9号
- 发布机构:上杭县商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30
-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上杭县商务局2025年持续深化拓展“三争”行动推动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局属事业单位:
现将《上杭县商务局2025年持续深化拓展“三争”行动推动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落实。
上杭县商务局2025年持续深化拓展“三争”
行动推动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方案
根据《中共上杭县委办公室 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杭县2025年持续深化拓展“三争”行动推动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杭委办〔2025〕9号)文件要求,为常态化开展全县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
1.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及交办信访件整改。纵深推进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及交办信访件的整改验收销号工作。开展前两轮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及交办信访件整改“回头看”,防止问题整改不到位、反弹回潮,并全力配合做好第三轮省级生态环保例行督察工作。
责任股室:招商管理股
(二)大气污染整治
2.VOCs综合整治。开展简易低效VOCs治理设施排查整治,督促涉VOCs企业采用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强化无组织、有组织排放监管;全县所有加油站在2025年底前完成三次油气回收改造。
责任股室:市场流通与秩序股
(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专项执法监管
3.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部署,落实市、县下达的年度蓝天、碧水和净土工程行动计划。
责任股室:招商管理股
4.生态环保专项资金项目提速增效。积极谋划申报省级以上生态环境治理项目资金,加强项目资金全过程、全覆盖监管,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项目,确保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实现生态环境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与项目实施效率双提升。
责任股室:招商管理股
(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上杭样板”
5.推进“美丽上杭”建设。围绕“美丽上杭”建设,争创“美丽河湖”“幸福河湖”,全县河湖建成率达30%以上,积极申报中央财政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试点项目。全域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在更高水平上推进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
责任股室:招商管理股
二、保障措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
局机关各股、局属事业单位要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指导相关行业企业做好环保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强化企业责任意识,落实环保监管责任。
(二)细化工作目标措施
局机关各股、局属事业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目标任务安排,明确时间节点,统筹协调,加快推进环保工作进展,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三)强化督促考评
局机关各股、局属事业单位应高度重视环保攻坚战役工作,我局将加大督促力度,并进一步强化工作考评机制,以跟踪进展情况和现场调研相结合的考评方式,对生态环保攻坚战役目标任务及项目完成情况开展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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