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17 16:48

 

 

 

 

 

 

上杭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上杭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上杭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信息公开栏下载(网址:http://www.shanghang.gov.cn/bm/mzzjj/xxgk/z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上杭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综合股联系(地址:上杭县北环中路161号四楼402室,电话:0597-3841661,传真:0597-3812095,邮编:364200,电子邮箱:shmzzjj@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政务公开要点落实情况。一是深入解读重要政策,将涉及民族与宗教相关政策及时解读并公布在网站。二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将群众关心的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公布在网站,2021年公布13条。三是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严格落实《福建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精神,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行为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制定并公布我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象、依据,并及时公开执法信息。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2条。

(二)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在上杭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网站(http://www.shanghang.gov.cn/bm/mzzjj/zwgk/xwdtmjj/)公开信息71条,涉及政策规范性文件、财务资金、民族宗教业务信息等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 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条,历年累计0条。

(四)政府信息管理。我局研究成立了由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中心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各股室、中心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明确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切实夯实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人,任务落实到位,按照时间节点要求,狠抓落实,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干、干得好。

(五)平台建设情况。及时梳理编制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等,线上线下多渠道公开,确保群众能够便捷地获取涉及我局业务的相关信息。

(六)监督保障。我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认真学习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从制度建设入手,完善了县民族宗教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考核机制和网站管理办法,明确了信息公开的组织架构、工作职责、公开范围、公开方式、操作流程和保密审查程序,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送交、工作规程等具体工作进行规范,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进行考核,对工作不力、落实不好,或不按制度办事的单位和个人,坚决追究相应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所提升,数量上也创下了历史新高,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比较单一,主要是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没有开通微信公众号、杭好办等政务新媒体形式的公开渠道;由于我局当前面临的工作任务日益繁重,加上人员结构不合理,老龄化严重,人员力量薄弱,网站建设和管理有待加强。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 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负责人员业务知识水平。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不断健全、完善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性、基础性工作。及时提供,定期维护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加强日常管理和督促检查。落实政府信息发布登记、统计、通报、监督检查等制度,细化操作办法,把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加强日常管理和督促检查。

3.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除了我政务公开栏、档案室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政府门户网站三种公开形式外,积极探索微信公众号、杭好办等政务新媒体公开形式,使公开信息获取更加便捷。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相关规定,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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