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股。(负责人:李秋琪,电话:0597-3841661)
负责局机关事务的综合协调工作,检查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机关文电、信息、会务、机要、保密、信访、档案、政务公开、效能建设、办公自动化、安全保卫、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和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后勤管理、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建工作;承担民族宗教系统普法工作;承担民族宗教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党组和局机关综合文字起草工作。
(二)民族与宗教事务股。(负责人:陈华兴,电话:0597-3841661)
负责组织开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调查研究,提出促进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经济和扶贫工作;负责民族统计工作;负责挂钩帮扶工作;承担民族专项补助经费的申报、分配和监督使用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涉及民族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体育、广电、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有关事务;协调民族关系并做好城市民族工作,配合处理民族方面的有关问题;办理有关保障少数民族各项权利事宜;承办县民族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负责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选拔推荐工作。
承办佛教、天主教、基督教、道教等宗教事务管理工作,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联系宗教界人士,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宗教界代表人士的政治安全;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工作,指导宗教团体开展宗教对外交往活动;承办各宗教外事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和宗教活动场所;负责牵头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督检查等工作;承办民间信仰活动及场所的联系管理工作,开展民间信仰调研并提出建议意见, 及时处理民间信仰方面的重大问题,指导乡镇妥善处理矛盾纠纷问题。
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并监督实施民族宗教规范性文件。承办民族宗教事务方面的行政许可审批工作和行政复议;监督检查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监督检查民族宗教权益的贯彻落实以及合法权益的保障工作;协调做好我县民族宗教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及民族宗教领域的安全监管和维护稳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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