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公安局主要职能
时间:2026-05-19 11:43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全县公安工作。

(二)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等方面的重要信息和对象。

(三)负责公安侦查工作。

(四)负责全县治安管理工作。

(五)负责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七)负责公安机关法制建设和执法活动。

(八)组织实施全县禁毒工作。

(九)管理县看守所、县拘留所等监管场所。

(十)负责公安警卫工作。

(十一)负责公安机关科学技术和信息通信保障工作。

(十二)组织开展出入境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公安机关被装、装备、基础设施建设、国有资产和机关事务管理等警务保障工作。

(十四)负责公安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建设、人事管理、教育训练、宣传等工作。

(十五)承担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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