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杭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时间:2023-08-23 11:08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省、市属驻杭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编制形成了《上杭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县委、县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经批准后公布。

  附件:上杭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23日

  附件

  上杭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备注

1

上杭县东门大桥改建项目

住建局

 

2

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范围的通知

上杭县

税务局

 

3

上杭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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