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时间:2026-10-13 08:30

  《上杭县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健全分级响应与协同处置机制

  一、背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福建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龙岩市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上级预案;

  上杭县现有2家管道气经营企业、3家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天然气气化站3座、液化石油气储配站3座,地下燃气管线总长272.6公里,燃气立管151.4公里,城镇燃气设施运行风险持续存在;  

  依据上杭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八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意见印发实施。

  二、目标任务

  构建覆盖全县、统一指挥、反应迅速、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响应体系;

  实现Ⅳ级(一般)事故县级自主响应、Ⅲ级及以上事故快速联动上报与协同处置;

  确保事故发生后信息报告时限符合“15分钟速报、30分钟书面报”要求;

  保障人员搜救、泄漏控制、环境监测、医疗救护、舆情引导等关键环节响应及时、措施到位、处置规范。

  三、范围期限

  适用范围:

  1. 上杭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以下燃气突发事件: 城镇气源或供气设施中气质指标严重超标; 天然气或液化石油气储罐垮塌导致气源中止; 自然灾害(地震、洪水、台风、雷击等)引发燃气设施损毁、输配中断; 恐怖袭击、群体性事件造成供气中断或设施受损; 燃气输配及应用设施发生火灾、爆炸、倒塌、严重泄漏; 主要供气管网干管断裂或突发灾害致大面积区域停气。

  2. 不适用情形: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生产与进口、城市门站以外的长输管道输送、燃气作为工业原料使用、沼气与秸秆气的生产使用。

  实施期限:

  本预案自2026年9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文件明确“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未设定过渡期或暂缓执行条款。

  四、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10个方面,核心是围绕风险识别与预防、预警分级与发布、响应启动与指挥、现场处置与协作、后期恢复与评估、资源保障与支撑、预案管理与更新作出规定。

  (一)风险识别与预防:明确全县燃气行业风险底数及常态化防控要求

  1. 全县现有燃气经营企业5家(管道气2家、液化石油气3家),气化站与储配站各3座,地下管线272.6公里,立管151.4公里;

  2. 明确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属易燃易爆气体,主要事故类型包括火灾爆炸、容器爆炸、泄漏、中毒窒息、高处坠落等;

  3. 要求每年至少开展1次全城燃气风险评估,重大建设或环境变化后即时调整;

  4. 各燃气企业须落实巡查巡线、入户检查制度,建立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专业抢修队伍。

  (二)预警分级与发布:建立四级预警响应机制并规范信息发布流程

  1. 预警级别分为Ⅰ级(红色)、Ⅱ级(橙色)、Ⅲ级(黄色)、Ⅳ级(蓝色),分别对应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燃气突发事故;

  2. Ⅳ级预警由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县应急指挥部批准后,由县政府授权发布;

  3. Ⅰ—Ⅲ级预警由县应急指挥部向上级部门提出建议,由上级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发布;

  4. 预警信息须包含类别、起始时间、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措施、咨询电话等内容;

  5. 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及学校等场所,须采取专人通知等针对性公告方式。

  (三)响应启动与指挥:确立四级响应体系及分级指挥架构

  1. 应急响应等级由高到低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2. Ⅳ级响应由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等提出建议,经县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启动,由县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

  3. Ⅰ—Ⅲ级响应启动时,同步报请上级启动相应预案,本级预案服从上级指挥调度;

  4. 县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

  5. 现场指挥部实行现场总指挥负责制,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或县应急指挥部委派同志担任指挥长。

  (四)现场处置与协作:细化九类专业工作组职责及现场行动规范

  1. 综合协调组:由县住建局牵头,负责联络调度、指令传达、交通优先保障;

  2. 安全警戒组:由县公安局牵头,负责交通管制、人员疏散、现场保卫;

  3. 现场救援组:由上杭县消防救援局牵头,负责人员搜救、危险源控制、险情排除;

  4. 医疗救护组:由县卫健局牵头,设立临时医疗点,组织伤员急救与转运;

  5. 环境保护组:由上杭生态环境局牵头,开展大气水体污染物监测与后续处置;

  6. 后勤保障组:由县工信科技局、发改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应急管理局联合牵头,保障物资运输与供应;

  7. 舆情导控组:由县委宣传部(网信办)牵头,统筹信息发布与网络舆情监控;

  8. 事故调查组:依法组成,负责事故原因分析与责任认定;

  9. 善后处理组:由事发地乡镇政府和事故单位牵头,负责家属慰问、法律解释、稳控疏导。

  (五)信息报告与通讯:严格规范事故初报、续报、终报时限及通信保障

  1.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燃气突发事故迹象,须立即报告;

  2. 事故发生单位须立即启动先期处置,并在15分钟内向县委、县政府总值班室及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县应急管理局值班室电话速报,30分钟内提交书面材料;

  3. 重大以上事故或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可越级上报;

  4. 应急响应期间,县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成员及各组工作人员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5.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须建立成员单位及应急救援队伍联系方式库,协调电信、移动、联通、广电公司保障现场通信。

  (六)扩大响应与应急终止:明确响应升级条件与终止程序

  1. 当事故有进一步扩大趋势、波及更大范围时,须立即报告县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必要时提请市政府支援或启动上一级预案;

  2. 一般事故应急终止由现场指挥部组织专家组评估确认无危害后提出建议,报县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宣布;

  3. 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事故应急终止须待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宣布救援结束后方可终止本预案;

  4. 应急终止后48小时内,各参与单位须完成车辆、装备、物资等恢复补充工作。

  (七)后期处置与恢复:系统部署善后、保险、重建与总结评估工作

  1. 善后处置由各乡镇政府和县直相关部门组织实施,依法制定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方案;

  2. 县人社局负责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及待遇支付;保险机构须及时受理理赔;

  3. 一般事故恢复重建由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较大及以上事故由县政府报请上级统筹安排;

  4.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须形成总结报告,内容涵盖事故基本情况、信息报送、组织响应、技术措施、救援成效、经验教训及改进建议。

  (八)保障措施体系:构建通信、队伍、资金、物资、交通、医疗等七类支撑能力

  1. 通信保障:建立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救援队伍三级联络数据库,协调基础电信企业保障应急通信;

  2. 应急队伍:依托上杭县消防救援局建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各燃气企业须建立专业抢险队伍;鼓励动员社会应急力量;

  3. 资金保障:事故应急资金首先由责任单位承担,无力承担的由属地政府协调解决;县财政局保障防治、演练、救援等经费;

  4. 物资保障: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建立特种救援装备与重要物资数据库(含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联系人等),制定调用制度并定期联合检查;

  5. 交通运输: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建立应急联动机制,依法征用社会运输工具,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

  6. 医疗卫生:县卫健局确定定点医院、储备药品器材、培训医护人员;燃气企业须加强员工自救互救技能培训;

  7. 技术保障:建立专家与专业队伍数据库,加强燃气事故预测预警与应急处置技术研究。

  (九)预案管理机制:强化培训、演练、修订、奖惩全流程闭环管理

  1. 县直单位、各乡镇政府须定期开展应急预案宣传培训;燃气企业须普及从业人员避险逃生、自救互救知识;

  2. 县直单位、各乡镇政府每2年至少组织1次综合或专项演练;燃气企业每年至少组织1次综合或专项演练、每半年1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3. 出现法律依据重大调整、指挥机构职责变化、风险或资源重大变化、演练或救援中发现重大问题等六类情形之一的,须及时修订预案;

  4. 对应急救援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不履行准备义务、瞒报谎报、拒不执行指令、阻碍执行任务等行为依法追责。

  (十)名词解释与实施效力:明确关键术语定义及文件生效规则

  1. 城镇燃气:指从城市、乡镇或居民点地区性气源点,通过输配系统供给居民生活、商业、工业企业生产、采暖通风和空调等各类用户公用性质的,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质量要求的可燃气体,包括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

  2. 液化天然气气化站:具有卸气、储存、气化、调压、计量和加臭功能,并将气化后燃气送入城镇输配管道的站场;

  3. 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兼具储存与灌装功能的站场;

  4. 本预案由县住建局负责编制、修订和解释;自2026年9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五、常见问题解答

  问:燃气企业发现泄漏后应如何第一时间处置?

  答:须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开展先期处置,在确保安全前提下抢救遇险人员、控制危险源、封锁危险场所;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人员有序撤离;依法依规、及时如实向当地政府、住建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报告,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漏报。

  问:普通居民收到燃气事故预警信息后该怎么做?

  答:应立即停止使用明火和电器设备,关闭燃气阀门;听从乡镇政府或社区组织安排,按指定路线有序疏散至安全区域;避免前往事故现场围观;关注官方媒体发布的权威信息,不信谣、不传谣。

  问:发生一般燃气事故(Ⅳ级)是否需要上报市级部门?

  答:一般燃气事故由县级启动Ⅳ级响应并自主处置,但须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及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当超出县级处置能力时,须立即报请龙岩市委、市政府提高响应级别,启动上级预案。

  六、关键词解释

  1. 什么是城镇燃气?城镇燃气是指从城市、乡镇或居民点中的地区性气源点,通过输配系统供给居民生活、商业、工业企业生产、采暖通风和空调等各类用户公用性质的,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燃气质量要求的可燃气体。城镇燃气一般包括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

  2. 什么是液化天然气气化站?液化天然气气化站是具有将槽车或槽船运输的液化天然气进行卸气、储存、气化、调压、计量和加臭,并送入城镇燃气输配管道功能的站场,又称为液化天然气卫星站(LNG satellite plant)。

  3. 什么是液化石油气储配站?液化石油气储配站是兼有液化石油气储存站和灌装站两者全部功能的站场。

  七、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上杭县住建局

  联系电话:05973842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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