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止《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政策解读
时间:2026-09-02 16:50

  一、清理背景与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二百零七条第一款规定,经研究,决定废止《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杭政〔2019〕45号)。

  二、清理结果

  该文件自 2026年8月29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依据。

  三、废止的文件目录

  《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杭政〔2019〕45号)。

  四、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龙岩市上杭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97—3132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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