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3907-0100-2026-00006
- 备注/文号:蓝政〔2026〕19号
- 发布机构:蓝溪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3-11
- 内容概述: 蓝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6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春秋季是重大动物疫病的高发季节,为切实做好我镇畜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发生区域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保障我镇养殖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进一步做好我镇春秋季畜禽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确保全镇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县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及“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当前畜禽重大动物疫病防疫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村、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要用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来认识畜禽重大动物疫病防疫工作的重要性,镇村领导干部和村防疫员要深入农户,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宣传国家对重大疫病实行强制免疫的有关规定。
二、健全预警机制,严防疫情传入。各村应健全动物防疫机制,加强疫情的监控工作,做到及时准确掌握疫情动态,一旦发现要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及时上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三、把握好防疫时间关。本次春防从3月9日起开始全面开展,2026年4月30日全面完成;秋防从9月15日起开始全面开展,2026年10月28日全面完成。实行免费防疫,为了在规定的时间里完成任务,把防疫工作做好,各村应高度重视,对本村防疫区域做到台账清楚,支持防疫工作,在强化免疫期间各村干部必须全力配合防疫员做好防疫工作,对防疫工作质量要全程跟踪,并视工作情况予以必要的工作经费配套。
四、大力做好宣传工作。各村应提前几天通过广播、宣传栏、黑板报、通知、宣传材料等形式告知各养殖户。防疫员要落实责任,将畜禽疫病把好关,确保猪牛羊口蹄疫和家禽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密度达100%,抗体水平达70%以上,建立免疫档案,填好免疫登记证。
五、重抓各规模场的防控工作。各规模养殖场应及时购买疫苗进行防疫或请防疫员到场防疫,并做好免疫档案的建立,免疫密度应达100%。
六、确保工作经费到位。镇财政要确保防控工作经费、应急处置经费的投入,并及时拨付到位。各村按防疫工作任务繁重情况,每年给予村级动物防疫员适当工作经费补助,用于宣传和集中防疫期间劳务补助。
附件:1.蓝溪镇2026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
2.蓝溪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指挥部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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