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古田镇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6-01-27 10:51
一、背景依据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持续推动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加快构建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切实做好我镇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根据《上杭县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杭农〔2026〕6号)文件要求,结合古田镇工作实际,制定该方案。

二、补贴对象及标准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二)补贴面积。补贴面积核定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面积为基数,据实核减不符合补贴条件面积。
 (三)补贴标准。补贴标准由县级核定享受补贴的耕地面积进行测算,按全县统一补贴标准发放。在此基础上,种粮大户和再生稻种植户还可享受叠加补助,叠加补助采取当年补上年的方式,补贴面积由县农业农村局核定。

三、补贴发放程序
  按照“村级登记、张榜公示、乡镇审核、及时发放、系统录入”的流程,进一步规范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一)村级登记并公示。村(居)委会逐户登记、核实耕地地力补贴每户应补面积和“一卡通”、身份证号码等信息,若无误的由村民签字,并在村级公示栏集中公示,存在异议的,由村(居)委会尽快核实完善,并再次公示。
  (二)乡镇审核。镇政府督促村(居)委会及时准确申报、汇总农户和耕地面积等数据,抽核、审核各村居(居)会上报的《清册》内容、规模种粮主体补贴面积和再生稻种植面积等信息,防止出现因审核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出现多发、少发、错发、漏发补贴资金等问题。
  (三)县级测算。县农业农村局确认乡镇上报的《清册》内容后,汇总形成全县耕地补贴总面积,并按照可补资金量(含当年拨付和上年结转资金),会同县级财政部门共同测算每亩补贴标准。

  (四)资金拨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通过国库拨付,县财政局收到补贴资金后,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管理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及时兑付补贴资金。

  (五)系统录入。县农业农村局在补贴资金发放完成后的5个工作日内,依托福建省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以及福建省农业农村厅财政资金上报系统,填报项目资金等有关情况。


四、时间要求
  (一)村级登记后在“基层小微权力群”公示公开7天;存在异议的,由村(居)委会3天内核实完善,并再次公示5天。村级登记工作原则上要求于3月15日前完成。
  (二)镇级审核完成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原则上于3月30日前完成。

  (三)资金通过“一卡通”于6月25日前足额发放到户。

五、保障措施

  一是压实各级责任,二是规范资金管理,三是强化日常监管,四是健全档案管理,五是密切部门协作,六是强化流向监控,七是加强社会监督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刘玲玉,联系电话:15860101656
触碰右侧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