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古田镇稳定发展2023年粮食生产若干强农惠农措施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3-05-10 13:28

关于《古田镇稳定发展2023年粮食生产若干强农惠农措施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扶持对象

  古田镇辖区内从事粮食生产的新型经营主体及“新农人”,包括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

  二、具体惠农措施

  (一)山垄田复垦种粮

  鼓励山垄田复垦种粮,在中央、省、市、县扶持政策基础上,加大对农民种粮的扶持力度。

  1.对农户个人新复垦抛撂荒耕地(抛荒2年以上)种植水稻、马铃薯、甘薯等粮食作物或油料作物3亩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补助300元/亩。

  2.对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农业企业等经营主体新复垦抛撂荒耕地(抛荒2年以上)种植水稻、马铃薯、甘薯等粮食作物或油料作物10亩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补助300元/亩。

  (二)粮食规模化生产

  对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等扶持对象相对集中连片流转土地种粮200亩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补助100元/亩。

  (三)“五新”技术示范片种粮

  被列为县“五新”技术示范片种植水稻、马铃薯等粮食作物的,根据实际种植面积,给予一次性补助300元/亩。

  (四)巩固2022年复垦成果

  2022年实施抛荒复垦的耕地今年继续流转种植水稻、马铃薯等粮食作物或油料作物的,给予一次性补助200元/亩。

  三、注意事项

  申请主体须对申报补助资金的真实性负责,对虚报、瞒报真实情况,提供虚假申请材料骗取补助资金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补助资格,责令退回已领取补助资金。

  本政策有效期自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涉及资金奖补政策以2023年1月1日为起算基准日。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刘玲玉,联系方式:1586010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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