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茶地镇人民政府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及本级党委、人民代表大会的预定。
2.搞好农田水利、农业综合开发、科教文卫、人口和计划生育、体育、民政、安全、村乡规划建设、扶贫开发、劳动保障和社会稳定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3.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营造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国有资产、集体财产和各种经济组织及公民的合法权益;
4.促进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和社会发展,突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创造良好环境,大力发展地区经济,努力提高本地区经济实力和可持续发展水平,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水平。
5.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积极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群众教育,搞好本地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司法行政工作;依法指导村民委员会开展各项工作。
6.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茶地镇人民政府部门包括1个机关行政科室及6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 乡(镇)政府 | 财政核拨 | 26 | 24 |
| 财政所 | 财政核拨 | 3 | 3 |
| 计生办(所) | 财政核拨 | 6 | 4 |
| 农技站 | 财政核拨 | 6 | 6 |
| 农机站 | 财政核拨 | 0 | 0 |
| 兽医站 | 财政核拨 | 2 | 2 |
| 水利工作站 | 财政核拨 | 1 | 1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茶地镇人民政府部门主要任务是:围绕“一条主线”,即建设生态和谐美丽新茶地,全面实现小康目标;倡导“两种精神”,即倡导创先争优、狠抓落实精神;打好“三大战役”,即项目落地、脱贫攻坚、生态环保战役。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推进农业农村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二、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增强发展后劲。
三、致力发展民生事业,全面实现小康。
四、加强生态环保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五、统筹各项事业发展,推进全面进步。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茶地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为867.11万元,比上年减少47.9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茶地镇有拍卖土地预算收入5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44.11万元,其他收入323.0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865.40万元,比上年减少3.1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13.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7.69万元,公用支出374.34万元,项目支出9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43.47万元,比上年增加8.7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增加,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20103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243.6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二)2010601财政事务行政运行26.2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三)210010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运行32.0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四)2130101农业行政运行79.9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五)2130301行政运行7.8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六)2130705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153.81万元。主要用于村级运转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65.4元,其中:(一)人员经费410.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464.3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没有因公出国(境)经费的预算安排。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12.3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来人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59%,主要原因是:谨遵八项规定,实行更加严格的接待制度,控制用餐标准,节省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5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5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16.67%,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公车公用,公车运行费用是基本的燃油、维修保养和保险费用,变动弹性小。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茶地镇人民政府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3万元,比2017年减少0.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茶地镇人民政府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9.75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9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底,茶地镇人民政府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单位价值100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茶地镇人民政府共设置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3-1 2018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 2018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 2018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3-4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
表
3-9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
算表


闽公网安备 3508230200010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