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0 09:16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等规定,总结上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报告内容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若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上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

  联系方式:丘文峰  0597-3842279

  地址: 上杭县临江镇北大路80号  邮编:364200

  电话:0597-3842279    传真:0597-3831241

  一、总体情况

  (一)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2021年我局围绕上级工作部署,认真做好住建领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疫情防控工作,督促住建监管领域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做好在建工地、建筑企业、燃气、供水、房地产业等行业的疫情防控工作;二是大力发展建筑产业,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实施城市品质提升工程,打造“崇尚”集约建房示范县等,建设美丽上杭;三是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等日常工作,有力推广宣传上杭建设,有效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四是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同时做好上级检测发现问题的整改反馈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及时做好我局权责清单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市政服务4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标准目录更新工作。二是主动公开我局财政预决算、行政许可、处罚与强制、住房保障、“双随机”监管信息等。三是主动公开我局主办的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四是按要求每季度完成1篇以上住建工作政策文件解读发布工作。五是围绕疫情防控、城乡建设、建筑业发展、房地产管理等重要工作,2021年度共制作、获取政府信息总数180条,其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7条,作为依申请公开信息数18条,不予公开信息数105条。

  (三)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1.完善制度。制订公布《上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图及申请表》,方便群众获取信息渠道。

  2.办结情况。2021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均为自然人申请。提交申请方式均为网络申请。一是申请公开《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杭县城市规划区危险住房处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杭政〔2014〕59号),以同意公开答复办结。二是申请公开福建三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材料,以无法提供(本机关不掌握相关信息)办结。三是申请公开紫金南路安置小区业主委员会备案信息,以不予公开答复办结。四是申请公开上杭山水蓝湾四期项目建设验收情况,以区分处理后公开办结。五是申请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杭住建罚字〔2021〕5号),以已主动公开答复办结,均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办结,办结率100.00%。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指定专人,明确具体人员负责政府信息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做好我局政务信息制作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等政务信息工作。二是严格把关,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批“三审”制度,要求股室负责人、办公室、分管领导对政务公开信息严格审核把关。三是制度更新,因人员更替,及时调整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网评员队伍等,明确相关职责,共同监管我局政务信息,切实履行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职责。四是宣传教育,通过局每周工作例会,适时开展职工网络行为教育管理,提升政务信息管理水平。

  (五)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门户网站,我局依托上杭县人民政府网站设立上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信息栏目,遵循“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要求,主动公开法定内容。二是“杭好办”订阅关联,拓宽宣传渠道,充分运用“杭好办”强化信息宣传力度。三是公示宣传栏,在江滨路开设住建局政务公开宣传栏,主动公开公示住建领域相关信息。四是“两馆”平台,按要求积极主动报送政府公开信息文件资料至县档案馆和图书馆,供市民查阅。

  (六)监督保障工作情况

  认真执行《上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制度》,实行“三审”制度,所发布的所有信息必须遵守国家、省、市、县有关信息安全与保密的管理规定,同时把好文字关,发布信息经各股室负责人审核后,交局办公室再次审核,审核无误后呈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审核签字方可制作上网发布。确保公开信息的精准、合法、权威和严肃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1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78.062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

  组织

  法律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上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力量不足,因人员紧缺,无政务信息公开专职人员,兼职人员身兼多职,无法全心投入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导致工作偶有疏漏和失误。二是认识不够,领导、干部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未能引起高度重视,疲于应付,敷衍了事,报送信息常存在错别字等问题。三是水平不高,大部分领导干部未经过业务培训,所提供的政务公开信息质量不高、形式单一。

  2022年,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加强组织,提高认识,要求领导干部从上到下高度重视,加强队伍建设。二是强化学习,提升业务,利用各种工作会议,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业务知识,通过文件、图片、视频等多种形式来呈现政务信息,不断丰富公开载体和形式。三是机制落实,加强检查,加大“三审”机制落实力度,确保发布公开信息精准无误,提升公开信息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局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库〔2020〕254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财非税函〔2021〕1号)做好信息处理费收取工作,因未达到收缴条件,2021年本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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