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20-01-07 16: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向社会公布上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上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上杭县北大路80号,邮编:364200,电话:3842279)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和要求,有序开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 政务公开要点落实情况

一是围绕2019我局重要工作,及时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二是加强对新条例的宣传解读,组织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新条例内容三是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四是按《主要任务》分工要求,认真抓好政务公开落实,并将落实情况纳入我局2019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开。五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

    2.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主动公开机构职能类信息、规范性文件类信息,规划计划类信息,城乡建设类信息,行政许可类信息,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房地产管理、住房保障、危房改造、园林绿化、人民防空、安全生产、财政政府信息102条。

    3.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度,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0件,未收到有关“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公开申请。

    4.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通过上杭县人民政府网站“上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二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完整地向档案馆、图书馆送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纸质文件、目录及电子文档,以方便市民查阅。三是在江滨路政务公开栏住建橱窗对住房保障等信息进行公示。

    5.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按照县政府要求在上杭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组成部门上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栏目公开政务信息。信息公开按照规定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文电子化,上传至上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的住建局栏目。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全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公文类政府信息目录备案等工作。

    6.监督保障情况

    完善了《上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审”制度,层层严格把关政府公开信息内容,做到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9

9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87

9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147

386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359

0

行政强制

0

6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2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4

3759600.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的地方。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质量有待提高;二是存在动态信息比重大、实质性内容少,解读信息方面有待加强。三是部分栏目建设仍不够完善,还有所欠缺。

四是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较少,还需要进一步丰富。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健全、完善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性、基础性工作,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努力做到及时、有效,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相结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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