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3114-0100-2026-00004
- 备注/文号:杭建综〔2026〕5号
- 发布机构:上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4-29
- 内容概述: 上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报送2025年度建筑工程施工等部分专业工程师职务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人社发〔2021〕1号)、《龙岩市人社局关于同意成立上杭县工程系列部分建筑专业社会化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的批复》(龙人社〔2018〕215号)和《龙岩市职改办 龙岩市工信局职改办关于做好2025年度工程系列初、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通知》(龙工信职改〔2026〕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5年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报送申报材料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对象
凡在本县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含外地来我县工作满一年的)工程技术人员,不论户籍、档案、身份,只要其所从事专业工作与申报评审的专业一致或相近,符合《福建省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条件》(闽工信职改〔2023〕19号)文件中相应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或破格评审条件者,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社会化评审。
二、申报程序办法
在本县工作的人员由个人申请,所在工作单位推荐申报。
三、工程师申报条件
1.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工程问题;具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能够撰写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2.任现职以来,独立撰写1篇本专业学术论文或技术工作总结,参与过2项本专业技术工作。
3.具备博士学位;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具备大专、本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中专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职称工作满4年以上,同时具有本专业现申报单位注册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者。
4.取得本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人员,注册时间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本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人员可直接申报,注册时间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
5.高技能人才申报评审工程师基本任职条件
在我省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并作出贡献的技能人才。
符合工程师资格条件中有关专业理论知识、工作能力、业绩成果等基本标准条件的要求,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取得相应职业(工种)二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该职业工作满3年;
②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从事相应职业(工种)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③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取得相应职业(工种)三级(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该职业工作满8年;
④技工(职业)院校中级工班毕业,从事相应职业(工种)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且取得该职业(工种)三级(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该职业工作满4年。
6.破格:(一)中专毕业任助理级5年以上,受县级以上表彰,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予以破格晋升:(1)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2)任职以来在省级以上刊物(CN)发表本专业2篇以上论文(限第一作者);(3)未受县级以上表彰,任职以来在省级以上刊物(CN)独立发表本专业3篇以上论文。
(二)确有真才实学,理论业绩成果突出,作出重要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破格申报评审工程师,除达到第1、2项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不符合学历要求的,应从事助理工程师满5年,且任现职以来,在正式出版发行的本行业刊物或大学本科学校主办的学术刊物独立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或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或在正式出版发行的本行业刊物或大学本科学校主办的学术刊物发表独立撰写的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同时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或在设区市级以上出版社正式出版个人本专业专著(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不含编辑出版);
(2)不符合资历要求的,应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满3年,且任现职以来在本专业取得评审高级工程师业绩成果第①至③项之一:
①作为技术负责人,参与研发的设备获得“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
②作为第一发明人,取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或作为第二发明人,取得本专业授权发明专利2项;
③获得国家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
7.无助理工程师(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直接申报工程师人员(简称直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全日制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全日制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9年以上。
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不能越级申报评审中级职称,必须逐级申报评审。
四、申报工程师评审材料
申报材料和专业对照表请登录上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s://www.shanghang.gov.cn/bm/zjj/xxgk/ml/202605/t20260506_2290335.htm,在建筑企业专栏下载材料压缩包,报送材料如下: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一式2份,(A4标准纸电子版填写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其中一份贴于档案袋封面)。“本人电话”栏不得填写其他人号码。
2.《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预审表》(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申报必须在单位意见栏中注明“编外人员”字样。)一式3份,(A4标准纸电子版填写打印,不超过1页,不装订,加盖单位公章)。
3.《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A4标准纸电子版按规定填写(不得增减表格的栏目、页数),双面打印,加盖单位公章,每份贴1张照片,复印无效)。
4.《申报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一式11份(A3标准纸电子版填写打印,内容不超过1页,不装订,加盖单位公章)。
5.提供两项任现职后参与本专业技术工作的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需所在单位确认并加盖公章,“参与”指在项目组内,在项目负责人的带领下,参加项目全过程并承担技术性工作的完成人,其认定条件为该人员在项目成果报告所列名单中的参加人员,排序不限。
6.论文。提供任现职以来个人独立撰写的、能反映本人专业水平的论文(结合本专业技术工作实践)1篇(一式4份,A4标准纸电子版双面打印)。学历破格申报者,须提供3篇本行业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内容须与申报专业一致,涉及的项目、工程、案例必须是完成(建成)或已实施的。须附上中国知网(http://www.cnki.net)查重服务报告单(全文标明引文版)1份。原件一式4份,正文(双面打印)均不得含有作者姓名、单位等信息,其中2份用《送评代表作专家鉴定意见表》作为封面;剩余2份论文封面分行写明论文题目、作者姓名、单位信息、撰写时间、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交论文电子word版,文档的命名格式如下:已发表的为:篇名_作者_发表日期_发表刊物(例如:舞蹈文化_张三_20201118_文艺论坛);未发表的为:篇名_作者(例如:舞蹈文化_张三),中间的间隔为下划线,并用U盘拷贝。
7.继续教育。提交近5年继续教育有效原件及复印件(5年总学时须达中专450学时,专科、本科360学时,硕士270学时以上。无助理工程师直接申报工程师人员:专科、本科450学时,高技能人才符合第①条件人员需完成270学时,第②③④条件和二级注册建造师人员需完成360学时,一级注册建造师90学时)。
继续教育规定学时必须在申报前完成,可登录福建省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 (http://220.160.53.47:6067) 打印证书。任现职以来,每年接受专业继续教育90学时证明材料,其中:公共课30学时、专业课60学时。
8.学历。学历证书(含前后学历)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大专及以上学历必须有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中专学历人员必须提供学籍档案原件或档案存放部门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9.身份证仅需复印件、毕业证书、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助工资格证书(没有低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无需提供)、继续教育学时、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合同书(或单位关于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红头文件)、按年度提供个人社保缴交记录(任现职以来逐月缴交的社保清单)、各类表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证书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并加盖单位公章。
10.任现职以来近5年度(硕士研究生3年度、大专、本科4年度、中专5年度、技师人员3年度、一级注册建造师1年度、二级注册建造师4年度)《福建省工程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A4标准纸电子版填写双面打印,加盖单位公章);事业单位人员用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代替,每年度1份。
11.《2025年度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一式1份(A4标准纸电子版填写打印,加盖单位公章,表中信息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同时填上申报的论文题目,带上U盘拷贝的电子表格)。
12.根据岩委发〔2016〕8号文件规定,事业单位申报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工作人员,须本单位有相应空缺中级职数,并提供经县职改办审核盖章的《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使用职数审核表》才可申报。一式3份(A4标准纸电子版填写打印,不超过1页,不装订)。
13.彩色近照4张:1寸3张贴于评审表,1张2寸(背面用铅笔写上姓名,不得使用水笔、钢笔、圆珠笔填写,以免污染照片,另用独立信封装好,封面写上姓名),制证使用。
以上表格不得随意删减、增加或更改,按要求规范填写打印,表格凡涉及单位名称的请填写单位全称(必须同单位公章一致),具体填写要求详见《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具体内容及有关要求一览表》。
五、本年度任职年限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
六、有关要求
1.申报专业必须与助理工程师专业一致,专业参照《工程系列土建专业职称评审申报专业指导目录》(闽建人〔2023〕16号)、《工科专业分类表》。
2.报送材料时间:2026年6月9日至6月19日,逾期转下年度申报。
3.材料报送:
根据《龙岩市人社局关于同意成立上杭县工程系列部分建筑专业社会化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的批复》(龙人社〔2018〕215号)文件要求,申报“建筑工程施工、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施工、建筑装饰施工、建筑给水排水工程施工、建筑电气工程施工、风景园林施工、环境工程、建筑智能化施工、工程建设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等11个专业的可咨询上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股,受理地点:上杭县建筑业协会,福建省上杭县临江镇瓦子街3号楼二层209-1号(联系电话:3811099)。
4.重要提示:
(1)评审工程师需要答辩的对象
①学历破格的人员:中专及以下学历。
②资历破格的人员: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历,无低一级任职资格的人员(简称直评);大专、本科毕业,助工聘任不满4年;硕士研究生学历,助工聘任不满2年。
③专业不对口人员。
④后学历年限不足人员:助工聘满4年,后学历专科、本科毕业不足2年。
⑤转评人员。
(2)监管要求。根据《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号),实行职称申报诚信承诺制度。申报人在提交职称申报材料时应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等进行承诺,承诺不实的,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申报人明知不符合职称申报条件仍故意通过虚假承诺、伪造信息等手段进行申报;在职称评审中提供虚假材料、论文造假代写、剽窃他人作品或者学术造假,业绩成果不实或者造假等;在职称申报评审时存在说情打招呼、暗箱操作等不正当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作为以后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参考。通过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经核实即由人社部门予以撤销。
申报人每年只能申报参评一个专业,如同时申报两个及以上专业,所取得的职称证书均无效。
申报人所在单位未按规定履行申报材料审核、推荐职责,放纵、包庇或者协助申报人弄虚作假;未按规定进行申报材料公示,对公示有异议或者投诉举报问题未及时调查核实;未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及时上报申报材料,将依法依规处理。
以上通知,请各有关单位及时转达到评审对象,并认真做好推荐送评工作,切勿延误。
上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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