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3114-0100-2024-00028
  • 备注/文号:杭建综〔2024〕31号
  • 发布机构:上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2-30
  • 内容概述: 上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4年度房屋安全整治工作任务进展情况的通报
上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4年度房屋安全整治工作任务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12-30 11:06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省、市、县2024年度房屋安全工作部署安排,现将2024年度各乡镇房屋安全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经营性自建房挂牌巡检工作情况

  经营性自建房挂牌公示方面,截至12月30日,全市仅我县才溪镇四坊新村的经营性自建房未挂牌;经营性自建房月度常规巡检方面,今年以来,每月巡检率低于全县平均水平的乡镇有古田镇87.13%、泮境乡96.36%、才溪镇97.26%、南阳镇97.41%;经营性自建房年度专业巡检方面,截至12月30日,全县经营性自建房未完成年度专业巡检数量29栋,其中南阳镇7栋、茶地镇6栋、下都镇5栋、稔田镇5栋、泮境乡4栋、珊瑚乡2栋,以上乡镇一直未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年度专业巡检工作,进度严重滞后。

  二、重大安全隐患房屋动态清零工作情况

  截至12月30日,省房屋安全信息系统显示,位于才溪镇大贵村罗屋路42号的重大安全隐患房屋未开展整治工作。请才溪镇严格按照《福建省重大安全隐患房屋有效处置细则》,第一时间落实清人封房硬隔离措施,加快工程措施处置,对重大安全隐患实施动态清零。对采取管理措施方式整治的隐患房屋,要定期开展巡查检查,防止人员回流,确保管理措施持续有效,坚决杜绝带险恢复使用,做到“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根据《龙岩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经营性自建房挂牌巡检工作导则>的通知》(龙排查办函〔2023〕18号)文件精神,各乡镇应当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经营性自建房挂牌公示和定期巡检,经营性自建房挂牌巡检情况纳入市对县级政府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评,请各有关乡镇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经营性自建房挂牌巡检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保障好房屋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上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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