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3114-0100-2022-00011
  • 备注/文号:杭建综〔2022〕12号
  • 发布机构:上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5-27
  • 内容概述: 上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汛期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上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汛期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时间:2022-05-27 17:13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各燃气、供水企业:

  据县气象预报,受低层切变及西南气流影响,5月26日至27日我县出现大雨到暴雨,局部大暴雨,预计降水仍将持续,全县有大雨到暴雨,局部暴雨。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各级政府做好防范持续性强降雨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各项防御工作,坚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确保住建系统安全稳定。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克服麻痹思想

  一要提高思想站位,高度重视,杜绝麻痹思想,充分认识到持续性强降雨期间住建领域的安全风险,根据各行业,各单位、股室职责要求,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部署好住建系统做好持续性强降雨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二要积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认真开展督导检查,筑牢安全底线,确保暴雨防御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做好随时抢险救援工作准备。(责任单位: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相关企业)

  二、加大排查力度,强化房屋安全

  一要督促各乡镇(园区)加大对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力度,抓住重点,及时排查隐患风险隐患,对土坯房、老旧房和废弃农用房等可能发生危险的房屋、位于地灾点、低洼地带、山洪灾害易发区等高危区域的房屋,和已排查发现的重大危险房屋,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城区公产房,要果断转移群众,妥善安置,加强管理,在危险消除之前确保撤离群众不得擅自回迁。二要督促各乡镇加大在建房屋及老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杜绝群众“私搭乱设”行为,避免发生意外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产和财产安全。三要开展房屋安全隐患“回头看”,强化房屋安全隐患督导检查工作。(责任单位:安监股、城乡建设工作站)

  三、加强施工管理,强化施工安全

  一要督促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加强在建施工工地防范暴雨的安全措施,尤其是深基坑、高边坡、高支模、塔机、围墙、临时设施以及市政管廊、涉河涉水的项目,确保工地抽排水顺畅、临时用电安全。二要根据辖区气象信息,对预报大暴雨的区域,严格要求在建施工工地停止一切施工作业,保证施工安全。三要督促燃气、供排水企业持续做好管道设施设备的安全巡查检查,及时修复受损的管道设施设备,做好安全警示,确保安全运行。(责任单位:建筑业股、城乡建设股、安监股、质安站、燃气站)

  四、加强应急值守,保持信息畅通

  局办公室要做好领导带班值班安排,值班人员到岗到位,保持通信畅通。在收到灾情险情或抢险工作指令后,迅速调动设备、物资及抢险队伍投入救援工作,有关情况及时报告。(责任单位:综合股、各股室)

  上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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