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3114-0100-2022-00008
  • 备注/文号:杭建综〔2022〕9号
  • 发布机构:上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5-12
  • 内容概述: 上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连续性暴雨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
上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连续性暴雨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
时间:2022-05-12 17:04

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县气象局预报,受高空槽和低涡切变影响,5月11日至13日我县有持续暴雨过程,局部大暴雨,过程累计雨量可达 100~200毫米,局部可达250毫米,雷雨时局地伴有短时强降水、 强雷电、7~9级大风等强对流天气。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各级政府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各项防御工作,坚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确保住建系统安全稳定。根据《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连续性暴雨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龙建安函〔2022〕4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落实。要高度重视,杜绝麻痹思想,充分认识到暴雨、洪涝和疫情防控的叠加风险,迅速行动起来,立即分级、分行业、按职责、科学组织部署好住建系统各行业领域防汛防暴雨安全工作。认真按照市、县防指指令,启动《上杭县住建系统防汛应急预案》Ⅳ级应急响应,按职责分工,做好应急响应各项工作,确保暴雨防御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做好随时抢险救援工作准备。(责任单位: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二、强化施工安全。督促全县在建项目立即加强防范措施,尤其是深基坑、高边坡、高支模、塔机、围墙、临时设施以及市政管廊、涉河涉水的项目,确保工地抽排水顺畅、临时用电安全。要根据辖区气象信息,对预报大暴雨的区域,要求在建工地停止一切施工作业。全县所有在建项目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带班,24小时做好值班值守工作,保障信息畅通,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做好跟踪督查。(责任单位:建筑业股、安监股、质安站)

  三、强化房屋安全。督促指导乡镇(园区)、村居单位对辖区土坯房、老旧房和废弃农用房等可能发生危险的房屋、位于地灾点、低洼地带、山洪灾害易发区等高危区域的房屋,和已排查发现的重大危险房屋,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城区公产房,果断转移群众,妥善安置,加强管理,在危险消除之前确保撤离群众不得擅自回迁。提醒乡镇(园区)、村居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引导和督促检查,杜绝群众“私搭乱设”行为,避免发生意外事件。(责任单位:排查办、城乡建设工作站、房地产业股、公房服务所)

  四、强化市政设施安全。督促燃气、供排水企业持续做好管道设施设备的安全巡查检查,及时修复受损的管道设施设备,做好安全警示,确保安全运行。抓好人防设施防汛防涝工作。同时,督促城发公司做好对已建成但尚未移交的市政道路、下穿通道、地下空间的基础设施巡查,清淤疏浚,防范内涝。(责任单位:城建股、燃气站、人防股)

  五、强化应急值守。局防指要做好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到岗到位,保持通信畅通。在收到灾情险情或抢险工作指令后,迅速调动设备、物资及抢险队伍投入救援工作,有关情况及时报告。(责任单位:局防指、综合股)

  上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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