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3114-0100-2020-00094
  • 备注/文号:杭建综〔2020〕44号
  • 发布机构:上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2-02
  • 内容概述: 上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的紧急通知
上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的紧急通知
时间:2020-12-02 11:30
 

各建筑施工、监理单位、燃气企业、供水公司,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为贯彻落实121日晚市县召开的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深刻吸取“11·30”“12·1”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立即开展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重点范围

(一)建筑施工领域

重点排查在建工地起重机械、升降设备、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风险和隐患。加强对施工现场、板房用电、工棚取暖、消防安全和建筑施工作业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存储及使用方面的检查,及时消除火灾安全隐患。加强商品混凝土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提醒企业抓好运输车辆交通安全。

责任单位:建筑业股、质安站、安监股

牵头领导: 

(二)城建领域

1.燃气。组织排查燃气经营企业及供应站点、燃气管道、液化气钢瓶、餐饮场所使用燃气安全。重点排查液化气企业充装枪联锁、液化气灌瓶站视频监控系统、瓶装液化气购销实名制、燃气安全软管更换等落实情况。

2.城市供水、污水。检查自来水公司、污水处理厂的安全生产,重点检查自来水厂实行全封闭管理,加强配电室、氯库安全管理,落实安保措施及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建立氯气等消毒药剂药品储存、使用双锁双账制度,严格制毒试剂、剧毒试剂、放射源的保管、领用和处置以及消毒使用液氯等危化品安全管理。对城区供水、污水井盖进行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3.城建项目。对城建在建工地施工安全进行检查,重点排查是否采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道路开挖、管道铺设等是否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等。

责任单位:城建股、燃气站、用水办

牵头领导:李 鹏

(三)保障性住房小区

对保障房小区、公管房全面排查住宅小区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突出临边节点,窗口、阳台、露台等,特别是小区消防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消防通道、消防栓、充电桩等。

责任单位:住房保障中心、房地产业股、消化中心、房管所

牵头领导:张曲华

(四)人防地下室

针对防空地下室消防的特点,重点检查人员安全出入口和疏散通道是否通畅,疏散指示标识是否完好;消防和通风设备、设施是否灵敏有效;用火、用电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应对突发事件预案是否制定,人防工程管理和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制是否落实等。

责任单位:人防股、消化中心

牵头领导:廖立生

(五)乡镇危旧房

督促指导乡镇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跟踪落实危旧房处置不到位、不彻底问题。

责任单位:城乡建设工作站

牵头领导:罗永辉

(六)机关消防安全

主要检查局机关办公楼、人防办公楼及下属股室办公楼的电器使用情况,做到办公室电脑、电器、照明等设备在下班后切断电源。

责任单位:综合股

牵头领导:邱耀民

(七)其他工作

开展鼎丰·华城一期工程“11·2”物体打击事故调查,及时将事故调查结果向县安办反馈。

责任单位:建筑业股、质安站、安监股

牵头领导:张军

二、落实各方责任

特别是企业主体责任和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加大监督检查机制,按《关于开展企业一线员工安全培训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杭建综〔202030号)要求,重点检查一线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做到“三不”(不伤害别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人伤害)。

三、严格执法严肃问责

对存在安全隐患整改不落实的,依法处罚,从重记分。对发生事故的严肃处理,对直接管理人员处罚问责。加大通报力度,实行黑名单机制,举一反三,确保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态势平稳。

四、抓好整改落实

对排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闭环。要求各组于125日前将排查情况书面报送至局综合股。

 

                                     上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122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
触碰右侧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