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杭县统计局普法责任清单 | ||||||||
| 单位盖章:上杭县统计局 | 2023年4月26日 | |||||||
| 序号 | 系统内普及的重点法律法规 | 面向社会普及的重点法律法规 | 责任领导及股室 | 具体普法内容 | 普法对象 | 实施时间 | 具体措施 |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 《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 《统计执法证检查办法》 《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 | 李茂荣-综合与法规股、人秘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的有关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统计调查对象的法定义务以及违反该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具体化和补充性的相关规定。《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有关规定。 |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 | 2023年1-12月 | 在上杭广播电视台利用字幕等各种形式宣传 | |
| 2023年5月 | 把统计法律法规进纳入县委党校培训内容 | |||||||
| 2023年11月份 | 在县区繁华路段设置大型的户外广告牌 | |||||||
| 2023年10月份 | 在局内外网站宣传 | |||||||
| 2023年9月份 | 在上杭统计年鉴上宣传 | |||||||
| 2023年9-12月份 | 结合”9·20”中国统计开放日、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开展宣传 | |||||||
| 2023年12月份 | 结合“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组织现场宣传活动。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 |||||||
| 2023年底 | 利用统计业务年报培训会、各项统计调查培训会宣传 | |||||||


闽公网安备 3508230200010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