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统计局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时间:2023-02-01 11:02

上杭县统计局关于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根据《上杭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我局认真对照,结合全局工作职责,认真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情况

1.落实衔接好取消、调整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我局于2016年取消原在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3项公共服务项目:统计调查单位成立、变更或撤销登记核准;《统计登记证》年审及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审核转报。并在部门网站发放通告。

2.利用“多证合一”推进名录库建设。县统计局积极配合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商事制度改革,充分利用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系统中的国家部门数据处理平台以及部门信息系统查询、核实单位基本信息,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统计局有关要求管理基本单位名录库,健全一套表调查单位入(退)库管理办法,及时做好基本单位季报、年报名录库与部门信息比对异常以及新增、变更、注销等维护更新工作。

3.编制公布权责清单。全面梳理调整县统计局权责清单,逐一厘清权责事项、设定依据、责任单位、形式层级等内容,依法明确县统计局权责事项49项,其中:行政处罚8项、行政监督检查5项、其他权责事项36项,在本局外网公布并实行动态管理。

4.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全面推进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工作细则。按照统计执法检查计划安排,每年积极组织开展统计“双随机”监督检查,对统计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5.加强统计信用监管。按照中央、省、市、县的部署推进社会信用平台建设。做好统计调查对象信用信息收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信用修复等工作。

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情况

1.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规范工作。根据县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我局及时对本局发送的文件进行核查清理和规范,对发送文件进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目前我局未发送规范性文件。

2.完善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文件。县统计局以专报件形式呈报县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继续完善《上杭县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十五条政策》,推动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情况

1.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为更好地开展统计法治工作,近年来我局聘请了专业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不定期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的咨询、培训和统计违法案件的评审工作,不断增强统计系统干部的法律素养和业务工作能力,增强依法统计的法律意识。

2.制定重大具体行政行为报告备案制度。列出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需要纠正变更或者撤销等需要备案或上报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重大具体行政行为报告备案制度已在政府网站对外公开。目前我局未发生事项目录中的重大具体行政行为。

3.实行行政处罚集中讨论制度。

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文明方面情况

1.推行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上杭县统计局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在网站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并实行动态管理。结合本单位行政执法实际情况,参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做法,目前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以纸质执法文书记录为主,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制作的各类执法文书范本、电子信息格式,严格规范执法文书制作。严格执行《龙岩市统计局统计违法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成立以局领导、专业人员及执法人员组成的案件审核小组,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审核。

2.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一是不断完善统计执法骨干。根据我局统计执法人员所从事的专业特点,共13人进入执法骨干人才库。不定期组织参加省、市统计局举办的统计执法培训。二是积极组织参加国家执法证统一考试。组织符合国家统计执法证考试条件的人员参加统一考试,确保统计执法力量能够得到及时补充。

3.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目前国家统计局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修正草案)(送审稿)》,省统计局根据修订后的《统计法》重新制定了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目前县统计局已按照省统计局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4.行政执法环节规范化。健全行政执法立案、调查取证、告知、处罚等各个环节规范化,明确听证、集体讨论决定的适用条件。完善执法案卷规范化,促进行政执法案卷规范化。

5.完善投诉举报制度。在网站上公布投诉举报邮箱电话,制定了投诉举报制度。

6.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资格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需经过培训考试并取得统计执法证后才能进行行政执法工作,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按照上级要求审查参加统计执法证考试人员资格认定。

7.落实执法经费财政保障制度。我局每年将行政执法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执法经费足额拨付。购置行政执法所需装备、加强普法宣传方面的投入。

五、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方面情况

1.发挥统计督察效能。根据省、市统计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根据我县统计工作实际,及时制定《上杭县统计局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和《上杭县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实施方案》,分解任务,指定责任股室和责任人员,按进度要求逐项进行整改落实,目前已完成全部整改工作并长期坚持。

2.依法查处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制定统计监督检查方案,抽取统计调查对象开展“双随机”统计监督检查,拓宽统计执法检查覆盖面,加大对企业的执法检查数量,依法依规查处统计违法行为。2022年已完成了对37家单位的监督检查和专业数据质量执法检查工作,对存在统计违法行为的1家单位进行了立案查处,对其进行了警告并罚款的行政处罚,向6家统计调查单位发出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3.健全完善外部监督机制。为提高发现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线索的能力,制定《上杭县统计局统计违法举报工作制度》,建立《统计违法举报登记表》,要求对所有举报线索进行全面登记、核实和处理;公布统计违法举报电话和邮箱。

4.制定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加强各专业数据质量核查力度。一是针对各专业统计工作的重点内容,对重点单位、重点项目入库进行实地走访核查指导,夯实基层基础数据,实行专业核查常态化。二是针对重要统计指标数字增速异常和相关指标之间匹配性、协调性差的企业开展专业数据质量核查。

5.建立统计机构与纪检监察部门统计违纪违法线索移交机制。

六、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方面情况

1.我局行政处罚案件的处理都有规范使用法律文书,严格按照“证据确凿、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定性准确、处理适当、结案及时”的要求,没有发生行政复议案件,也没有发生行政诉讼案件。

2.落实普法责任制。一是进一步落实把统计法纳入各级党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二是以各种统计普查调查为契机,多渠道、多角度开展统计普法宣传;三是利用统计年报会议、各种统计业务培训会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四是利用“12.4”宪法宣传日、统计开放日、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咨询宣传栏等各种形式统计法律法规宣传。五是利用下企业检查核查数据质量的机会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印发宣传材料向调查对象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利用下企业检查核查数据质量的机会向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贸易业、资质建筑和房地产业、重点服务业等“四上”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签订统计信用承诺书。使广大统计调查对象感受到统计工作的重要性,统计法律意识增强,依法统计、和谐统计氛围更加深入人心。

七、重大突发事件依法预防处置方面情况

我局对各项突发事件每季度进行检查、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目前未发生各项突发事件。每年组织本局相关股室、人员进行应急演练,对本局负有处置突发事件职责的工作人员进行经常性培训。

八、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

1.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学习贯彻。一是组织学习中央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全局干部职工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常委会议精神。二是积极推动县党委政府组织专题学习。县党委政府专题学习贯彻《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简称《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简称《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简称《规定》)等有关中央统计工作文件精神。三是组织系统内开展学习和培训。县统计局多次通过党组会、党组扩大会、干部职工大会、统计业务培训等形式学习传达《意见》《办法》《规定》和省、市领导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到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危害性和严重后果。

2.积极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常态化。把统计法纳入党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课程,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对统计法律法规的重视程度,增强领导干部防范统计数据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责任感。

3.积极参加各种法治培训。我局行政执法人员积极参加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司法部门举办的法治培训班,重点对行政执法检查方法和技能,以及法律文书制作流程等内容进行学习,进一步提高本单位统计人员的执法水平。

九、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情况

1.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职责。为扎实推进统计法治建设,我局在统计体制改革、统计普法宣传、统计数据专项治理等方面,均明确了本局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增强第一责任人依法治统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2.及时报送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根据有关部门的文件要求,我局及时上报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情况及相关材料。

 

 

                                                   上杭县统计局

                                                    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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