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3132-0100-2026-00001
- 备注/文号:杭统〔2026〕2号
- 发布机构:上杭县统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26
- 内容概述: 上杭县统计局关于下拨2025年度村级统计人员工作补助经费的通知
统计人员工作补助经费的通知
各乡(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近期各乡镇对2025年度农村统计工作进行了自查。县统计局对各乡镇2025年度农村统计基础工作进行了检查,全县21个乡镇均达标。现将下拨村级统计人员工作补助经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经费安排
各村级统计工作经费补助每村每月原则上100元,共12个月(具体见附表),由各乡镇根据对村级统计人员考评结果统筹发放。
二、下拨补助经费方式
根据县财政统一支付中心规定,补助资金采取对公转账方式下拨并专款专用,确保发放到位。
三、工作要求
各乡镇统计站要严格按照对村级统计制度的工作考核要求,做好有关统计业务资料的整理、完善归档备查等工作,并及时将村级统计员补助资金下发到位,同时将各村签领花名册复印1份,上报县统计局农村股备存,未上报的乡镇我局将对其乡镇在2025年统计工作察访核验考核给予扣分,并暂缓发放村级统计补助经费。
附件:各乡(镇)村级统计人员工作补助经费安排表
上杭县统计局
2026年1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 3508230200010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