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3132-0100-2022-00004
- 备注/文号:杭统〔2022〕11号
- 发布机构:上杭县统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0-21
- 内容概述: 上杭县统计局 上杭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上杭县财政局 上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上杭县发展和改革局 上杭县商务局关于印发《上杭县联网直报“四上”企业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
上杭县统计局 上杭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上杭县财政局 上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上杭县发展和改革局 上杭县商务局关于印发
《上杭县联网直报“四上”企业统计基础规范化
建设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联网直报“四上”企业:
《上杭县联网直报“四上”企业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考核奖励办法》经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上杭县统计局 上杭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上杭县财政局 上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上杭县发展和改革局 上杭县商务局
2022年10月18日
上杭县联网直报“四上”企业统计基础规范化
建设考核奖励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等统计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加强联网直报企业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增强统计人员工作责任心,提升统计业务水平,从源头上夯实基础数据质量,根据《上杭县委办公室、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杭县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十五条政策措施的通知》(杭委办〔2022〕10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考核奖励办法。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全县所有联网直报“四上”企业。联网直报 “四上”企业包括: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基础项目、加分项目和否决项目三部分。
(一)基础项目(100分)
1.原始记录(75分)。设置能够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过程的各类原始记录,做好生产、经营活动的最初记载。企业内部原始记录必须明确填写要求,统一管理,统一编号,格式规范,完整配套。原始记录采用纸介质或计算机等手段进行登记, 纸介质登记必须字迹工整、清晰,计算机登记的应保存电子档案。原始记录每缺一个月扣6分,纸介质登记不符合要求的扣3分,计算机登记未保存电子档案的扣2分,扣完为止。
2.统计台账(15分)。根据生产、经营管理和统计数据上报的需要,建立健全各类统计台账。主要包括:记录企业内部生产活动、经营活动和综合管理的各类专业台账、进度台账、综合台账、历史台账等。统计台账的记载要与原始记录、统计报表数据保持一致,做到准确、及时、完整。没有建立统计台账的不得分,统计台账与原始记录、统计报表数据不一致的,每一笔扣3分,统计台账不完整的每一笔扣2分,扣完为止。
3.综合评价(10分)。根据日常统计报表和统计资料的全面性、及时性、准确性,参加各类业务培训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赋分。未在企业端口独立准确上报联网直报数据和及时答复数据查询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统计报表和统计资料迟报一次扣2分,错报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无故不参加业务培训会议的,缺席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二)加分项目
1.迎接检查。积极配合迎接国家、省、市、县统计部门各类调查、执法检查工作并顺利通过的,分别加8分、6分、5分、4分,上不封顶。
2.表彰奖励。统计工作荣获国家、省、市 、县表彰的分别加5分、3分、2分、1分,上不封顶。
(三)否决项目
1.检查验收不合格。在国家、省、市 、县统计部门各类调查、执法检查中出现较大问题的,取消绩效奖励。
2.受到处罚。受到国家、省、市 、县统计部门各类处罚的,取消绩效奖励。
3.拒报行为。拒绝报送统计资料或者经多次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拒绝答复政府统计部门的查询的,拒绝或阻碍统计调查、检查、执法的,取消所有奖励。
三、组织实施
1.考核组织。联网直报“四上”企业考评工作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核,县统计局负责业务指导。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考评工作由县工信科技局组织,资质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考评工作由县住建局组织,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企业考评工作由县商务局组织,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考评工作由县发改局(第三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相关企业每月要及时完善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并将考评结果统一上报县统计局汇总,统计局对考评情况进行质量抽查。
2.考核周期。每半年对考评对象进行全面考评,年终进行综合考核评分,半年考评、年终考评分别以50%的权重计入年度总考评分。
3.考核需提供的资料。各有关单位应准备《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查检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有关统计基础资料,具体见附件2。
四、结果运用
年度考评奖励分为合格奖和绩效奖。1.合格奖励:年度考核奖励得分80分及以上的给予联网直报“四上”企业专(兼)职统计员奖励3600元/年。2.绩效奖励:在合格奖励基础上进行综合评比,给予联网直报“四上”企业专(兼)职统计员绩效奖励,其中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500元、三等奖1000元;接受各级统计执法检查(监督检查),被国家、省、市级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监督检查)抽中,检查组认定通过的,给予联网直报“四上”企业专(兼)职统计员分别奖励3000元/次、2000元/次、1000元/次。
五、附则
1.联网直报“四上”企业统计考核奖励经费纳入县财政年度预算,核定奖励金额后拨付各主管部门和乡镇发放。
2.本办法由上杭县统计局负责解释。
3.本办法自印发之日实施,其它与本办法有重叠或冲突的联网直报企业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考核奖励办法自行废止,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1.上杭县联网直报“四上”企业考核评分表
2.上杭县联网直报“四上”企业统计基础资料
3.上杭县联网直报“四上”企业考核评分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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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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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县联网直报“四上”企业考核评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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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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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目录 |
项目 |
考核内容 |
基本分 |
评分依据 |
考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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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项目(100分) |
原始记录 |
设置能够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过程的各类原始记录,做好生产、经营活动的最初记载;企业内部自制的原始记录必须明确填写要求,统一管理,统一编号,格式规范,完整配套。原始记录采用纸介质或计算机等手段进行登记, 纸介质登记必须字迹工整、清晰,计算机登记的应保存电子档案。 |
75 |
原始记录每缺一个月扣6 分, 纸介质登记不符合要求的扣3分, 计算机登记未保存电子档案的扣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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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台账 |
根据生产、经营管理和统计数据上报的需要,建立健全各类统计台账。主要包括:记录企业内部生产活动、经营活动和综合管理的各类专业台账、进度台账、综合台账、历史台账等。统计台账的记载要与统计原始记录、统计报表数据保持一致,做到准确、及时、连续、完整、清晰。 |
15 |
没有建立统计台账的不得分, 统计台账与原始记录、统计报表数据不一致的, 每一笔扣3分, 统计台账不完整的每一笔扣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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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价 |
全面、及时、准确填报各类统计报表和统计资料,企业端口独立准确上报联网直报数据和及时答复数据查询;积极参加部门和乡镇召开的统计业务培训会议;支持配合统计工作等。 |
10 |
未在企业端口独立准确上报联网直报数据和及时答复数据查询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统计报表和统计资料迟报一次扣2分,错报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无故不参加统计业务培训会议的,缺席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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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目录 |
项目 |
考核内容 |
评分依据 |
考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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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目 |
迎接检查 |
积极配合迎接国家、省、市、县统计部门各类调查、执法检查工作并顺利通过的,分别加 8分、6分、5分、4分,上不封顶。 |
视情况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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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彰奖励 |
统计工作荣获国家、省、市、县表彰的分别加 5分、3分、2分、 1分,上不封顶。 |
视情况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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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决项目 |
检查验收不合格 |
在国家、省、市、县统计部门各类调查、执法检查中出现较大问题的, 取消绩效奖励。 |
出现这类情况的,取消绩效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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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处罚 |
受到国家、省、市、县统计部门各类处罚的,取消绩效奖励。 |
出现这类情况的,取消绩效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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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报行为 |
拒绝报送统计资料或者经多次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 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政府统计部门的查询的,拒绝或阻碍统计调查、检查、执法的,取消所有奖励。 |
出现这类情况的,取消所有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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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上杭县联网直报“四上”企业统计基础资料
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一)原始凭证
1.产值类
(1)原材料、燃料、动力能源等成本费用核算记账凭证及明细。
(2)各种在制品按规格质量计量验收记录及明细账。
(3)各种委托加工品按规格质量计量验收记录及明细账。
(4)产成品、半成品、外购商品按规格质量验收入库单、入库明细表;产成品生产日记录资料,产量明细汇总统计表。
(5)产成品、半成品、外购商品出库单及发生退货记录、出库明细表。
2.财务类
1.销售收入记账凭证及销售原始单据、记录:如税票、银行转账凭证、微信转账记录、现金交易记录等;产品销售收入明细表。
2.财务总账、财务明细账和科目余额表。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
4.劳动力、职工工资福利方面的记录。
(二)统计台账
按照统计局下发的电子统计台账,建立企业生产、经营、能源消耗各项指标台账。
1.各项指标进度台账。工业总产值及工业销售产值统计台账、财务状况指标统计台账、能源消耗统计台账。
2.反映企业全面情况台账(厂情、厂力基本情况历史资料台账)
(三)标准规范
1.所有原始凭证必须按会计制度规定及时装订成册,做到完整配套、格式规范、系统编号、分级管理。
2.统计台账的填写要准确及时、不间断、清晰和查询方便,与原始记录数据相衔接。
(四)归档保存
原始凭证、统计台账、电子统计报表等统计资料是重要的企业历史记录,必须妥善保管。
1.每月网上直报到报表经各级统计局审核验收通过后,连同各类原始凭证、统计台账分类保管。
2.如统计人员变更,应及时移交各类统计资料并妥善保存。
二、资质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
(一)资质建筑业企业
1.原始凭证
(1)合同类:
A.有施工合同管理台账的企业,依据施工合同管理台账填报。
B.没有施工合同管理台账的企业,依据企业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的各种施工合同文本。
C.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
(2)产值类:
统计每一件建筑产品的价值量必须以施工预算、预算定额或消耗量定额、工程合同、各种工程结算(变更)签证、竣工决算(甲方审计结果)及财务人员提供的报告期内发生的有关费用为统计依据。
A.监理公司提供的分月分项工程进度表。
B.工程费用表。
C.工程量计价清单或工程概预算书等原始凭证登记台账。
D.分项实物工程量和价值计算表。
E.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F.审核决算决案表。
2.统计台账
按照统计局下发的电子统计台账,建立建筑企业生产、经营、各项指标台账。
(1)各项指标进度台账。建筑业总产值及竣工产值统计台账、财务状况指标统计台账、承建工程进度统计台账。
(2)反映企业全面情况台账(企业基本情况历史资料台账)。
(3)台账填写准确及时、清晰、完整、与原始记录数据相衔接。
3.会计账簿及其他
(1)记账凭证、财务总分类账、明细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
(2)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4)其他补充资料。
4.归档保存
原始凭证、统计台账、纸质统计报表和电子统计报表等统计资料是重要的企业历史记录,统计工作所形成的统计档案必须妥善保管,作为企业历史档案应归档管理。
(1)每月网上直报报表经各级统计局审核无误验收后,连同各类原始凭证、统计报表分类保管,以备查阅。
(2)在一个报告年度结束后,应该把每期上报的各类定期报表、年报表、专项调查表以及各类统计资料装订成册,按照归档方式,签章存档。
(3)如统计人员变更,应及时移交各类统计资料并妥善保存。
(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
1.原始凭证
工程投入情况、土地出让合同及发票、相关项目审批文件、工程监理报告、商品房销售记录、销售合同书、网签合同、资金流量表和雇佣人员、劳动报酬方面的记录。项目自开始建设以来发生的土地相关费用、设备费的支付凭证,自项目开始建设以来工程款支付凭据,项目工程进度单(监理台账),与项目有关的会计资料。开发成本明细账及凭证。
2.统计台账
按照统计局下发的电子统计台账,建立房地产企业生产、经营、各项指标台账。
(1)各项投资指标进度台账。各月度投资进度、房屋销售明细统计台账、财务状况指标统计台账。
(2)反映开发企业全面情况台账(企业基本情况历史资料台账)。
(3)台账填写准确及时、清晰、完整、与原始记录数据相衔接。
3.会计账簿及其他
(1)开发成本明细账及凭证、财务总分类账、明细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
(2)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4)其他补充资料。
4.归档保存
原始凭证、统计台账、纸质统计报表和电子统计报表等统计资料是重要的企业历史记录,统计工作所形成的统计档案必须妥善保管,作为企业历史档案应归档管理。
(1)每月网上直报报表经各级统计局审核无误验收后,连同各类原始凭证、统计报表分类保管,以备查阅。
(2)在一个报告年度结束后,应该把每期上报的各类定期报表、年报表、专项调查表以及各类统计资料装订成册,按照归档方式,签章存档。
(3)如统计人员变更,应及时移交各类统计资料并妥善保存。
三、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企业
(一)原始凭证
1.批发和零售业
(1)商品购进凭证:如入库单、采购单等。
(2)商品销售凭证:如出库单、销售发票、销售合同、销售日记账、商品内部调拨单、收银机日销售额统计清单、超市小票、电商企业商品销售后台凭证等。
(3)其他收款凭证:如银行流水、微信支付宝收款凭证等。
2.住宿和餐饮业
(1)住宿登记凭证:如住宿发票、早餐用餐情况表、入住押金单、收银员交款单、结账单等。
(2)餐饮业营业凭证:如餐饮发票、点菜单、收银员交款单、结账单等。
(3)其他收款凭证:如银行流水、微信支付宝收款凭证等。
(二)统计台账
1.批发和零售业
(1)统计局下发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统计台账》。
(2)批发和零售业商品购进、销售和库存(E204-1表)。
(3)财务状况表(E203表、E103表)。
2.住宿和餐饮业
(1)统计局下发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统计台账》。
(2)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S204-1表)。
(3)财务状况表(S203表、S103表)。
3.标准规范
(1)统计台账应格式统一,做到填写类别齐全、指标准确、口径一致,应有纸介质。
(2)台账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做到书写工整、字迹清晰。
(3)台账数据与相应的原始记录和统计报表衔接。
(4)统计台账的填写要及时、完整、准确。
(三)会计账簿及其他
1.记账凭证、财务总分类账、明细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
2.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4.其它补充资料。
(四)归档保存
原始凭证、统计台账、纸质统计报表和电子统计报表等统计资料是重要的企业历史记录,统计工作所形成的统计档案必须妥善保管,作为企业历史档案应归档管理。
1.每月网上直报报表经各级统计局审核无误验收后,连同各类原始凭证、统计台账分类保管,以备查阅。
2.在一个报告年度结束后,应该把每期上报的各类定期报表、年报表、专项调查表以及各类统计台账、统计资料装订成册,按照归档方式,签章存档。
3.如统计人员变更,应及时移交各类统计资料并妥善保存。
四、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
(一)原始凭证
商品或服务销售凭证:如发票、收款收据、销售或服务合同、收银机日营业额统计清单、网络销售后台凭证、银行流水、微信支付宝收款凭证等。
(二)会计账簿及其他
1.记账凭证、财务总分类账、明细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
2.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4.其它补充资料。
(三)归档保存
原始凭证、纸质统计报表和电子统计报表等统计资料是重要的企业历史记录,统计工作所形成的统计档案必须妥善保管,作为企业历史档案应归档管理。
1.每月网上直报报表经各级统计局审核无误验收后,连同各类原始凭证、统计报表分类保管,以备查阅。
2.在一个报告年度结束后,应该把每期上报的各类定期报表、年报表、专项调查表以及各类统计资料装订成册,按照归档方式,签章存档。
3.如统计人员变更,应及时移交各类统计资料并妥善保存。
附件3
上杭县联网直报“四上”企业考核评分汇总表
考核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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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8230200010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