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龙岩市水利局联合上杭县水利局,对蛟洋镇一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未批先建”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执法,并成功实践“购买碳汇”替代生态损害补偿的新模式。这是我县推动生态产品价值转换、变现水土保持碳汇成果的一次有效实践,为水土保持监管注入了绿色动能。
涉事企业在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造成了水土流失和生态服务功能损害。在市、县水利部门指导和教育下,违法方充分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在接受行政处罚的基础上,积极配合整改,不仅立即停止违法行为、迅速补报水土保持方案,还主动采取临时苫盖、截排水等防护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水土流失。
更具示范意义的是,在水利部门指导下,违法方自愿通过我省碳汇交易平台,购买相应数量的碳汇,对因植被破坏造成的固碳释氧功能损失进行等量补偿。这种用“碳汇”修复生态的方式,将抽象的生态服务功能损害量化为可计量、可交易的碳指标,既让违法主体切实履行了生态补偿责任,让水土保持治理成果在碳汇交易中实现了价值变现。
“破坏生态就要补偿,购买碳汇不仅是经济惩罚,更是一次生动的‘碳达峰碳中和’教育。”上杭县水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案是我县继探索水土保持司法碳汇交易后的又一新的突破,标志着水土保持执法从单纯行政处罚向“执法+生态修复+价值转换”综合施策转变。下一步,上杭县将持续深化“水土保持+碳汇”机制,让更多生态产品价值得到彰显,为筑牢生态屏障、助力绿色发展贡献更多可复制的“上杭经验”。


闽公网安备 3508230200010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