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上杭县水利局预算公开说明
时间:2019-01-18 15:08

2019年部门预算经20181227日上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9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水利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水利工作的地方规范性文件、政府规章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县的重要江河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水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三)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四)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五)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指导县水土保持项目建设。

(六)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

(七)负责涉水行政违法案件的查处,协调、仲裁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全县重点河道采砂规划的审批,组织实施对河道采砂的监督、管理。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包括7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及9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上杭县水利局

一般公共预算

7

13

上杭县水土保持监督站

一般公共预算

71

61

上杭县水利工作站

一般公共预算

上杭县地方水利工作站

一般公共预算

上杭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

一般公共预算

上杭县水利水电规划设计室

一般公共预算

上杭县水政水资源管理站

一般公共预算

上杭县城区防洪堤管理所

一般公共预算

上杭县水利监察中队

一般公共预算

上杭县预警报中心

一般公共预算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我局将紧紧把握国家水利政策和建设思路,积极争取上级建设项目资金,扎实工作,开拓进取,抓好重点项目、为民办实事项目,全力推进各项水利工作。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责任,提升防洪减灾能力;

(二)项目带动,推进民生水利建设;

(三)科学管理,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四)谋划长远,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五)强化监管,提升质量安全生产水平;

(六)凝心聚力,加强水利队伍建设。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部门收入预算为3783.66万元,比上年增加161.09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83.66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493.46万元,比上年减少129.1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722.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45万元,公用支出377.01万元,项目支出2379.1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493.46万元,比上年减少129.11万元,主要原因是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减少,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2130301行政运行834.5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二)2130309水利执法监督279.8万元。主要用于江海堤防工程财产保险、城区河道保洁、防汛及水保宣传费、防汛预警系统维护、抢险物资添置、水政执法业务费等支出。

(三)2130310水土保持39.45万元。主要用于水土流失区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燃料补贴支出。

(四)2130314防汛360.86万元。主要用于村级防汛信息员和铜锣长补贴、水利水毁工程修复、防汛保安责任状管理等支出。

(五)2130316农田水利1978.85万元。主要用于强农惠农政策水利项目、乡镇河道专管员和保洁员经费、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小型水库专管员经费、冬春水利建设以奖代补等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14.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737.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377.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预算安排0万元。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算安排5万元。年持平。主要用于各级各类工作检查、业务交流等方面的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预算安排24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24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年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部门(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21万元,比2018年增加8.89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7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部门共设置绩效目标15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2379.16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3-1  2019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  2019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  2019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3-4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3-10  2019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3-11  2019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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