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上杭县水利局部门决算说明
时间:2018-07-16 10:30
         按照《关于批复上杭县水利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杭财库[2018]10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水利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水利工作的地方规范性文件、政府规章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县的重要江河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水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三)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四)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五)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指导县水土保持项目建设。

(六)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

(七)负责涉水行政违法案件的查处,协调、仲裁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全县重点河道采砂规划的审批,组织实施对河道采砂的监督、管理。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包括7个机关行政股室及9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上杭县水利局

公共财政预算

7

12

上杭县水土保持监督站

公共财政预算

7

7

上杭县水利工作站

公共财政预算

64

48

上杭县地方水利工作站

公共财政预算

上杭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

公共财政预算

上杭县水利水电规划设计室

公共财政预算

上杭县水政水资源管理站

公共财政预算

上杭县城区防洪堤管理所

公共财政预算

上杭县水利监察中队

公共财政预算

上杭县洪水预警报中心

公共财政预算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本部门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防汛减灾工作扎实有序。在防御今年暴雨洪水和台风期间,县防指严密监测雨情发展态势,发出30余份明传电报部署台风、暴雨防范工作,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7次,启动防汛三级应急响应5次),对已出现或预报可能出现强降雨的乡、村实施点对点预警指挥,利用防汛短信平台,向各级防汛责任人发出预警信息,提醒县防指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加强防范,适时响应、有效应对(共发出省、市领导批示及防御部署等传真200余次,发送短信30余万条,巡查11600人次,紧急转移群众2600余人次)。

(二)水利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全县20162017年度冬春农田水利建设完成投资21296万元,修复水毁水利工程325处,疏浚河道12公里,完成新增防渗渠道干支渠25公里,新增农田灌溉面积2万亩,改善灌溉面积3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3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6.15平方公里。县级强农惠农政策水利项目实施完成了20座灌溉排水泵站、180.7公里标准化渠道、5个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工程、2座病险小山塘除险加固。其他重大水利项目建设也在有序推进中:中央财政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县建设、“五江一溪”汀江防洪工程项目(一期)、万里安全生态水系项目、烟草水源项目等。

(三)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成效显著。2017年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5.4228万亩,完成投资6292万元。全县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水土保持方案28项(其中:报告书3项、报告表6项,登记表备案19项),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286.91万元。开展生产建设项目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专项监督检查43次,检查项目72个,发出整改通知6个。2017 313日水利部命名我县为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综合治理工程(原水土保持生态县)。

(四)全面推行河长制。根据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3月份县河长制办公室进入实体化运作。全县所有河道均实行县、乡、村三级河长(河段长)、专管员管理责任体系,22个乡镇所有叫得出名称的河流都已登记造册统计汇总,所涉及乡(镇)、村的河长(河段长)、专管员、保洁员名单已确定,进入正常工作状态,并根据乡镇各流域面积下拨了河道专管员、保洁员经费。根据上级要求,各乡镇根据辖区河流状况,开展了河流调查,摸清主要污染源,建立了“一河一档一策”,为河流治理奠定了基础;开展了“三个全面清理”工作,主要江河湖库水葫芦等水面漂浮物和陈年垃圾的清理整治;加强河道巡查监管,下发问题和责任清单4批次,整改通报件21件;督促乡镇开展了河长制公示牌更新改造,乡村共新设或改版公示牌435块。

(五)水行政执法成效显著。整合执法力量采取定期或不定期联合执法方式,有力打击了“一江两河”违法采砂行为。2017年共出动水政执法人员395人次,开展河道巡查137次,下达《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51份。旧县、稔田、临城、湖洋、古田、白砂等乡镇联合水利、公安、国土、执法局、电力等部门积极开展打击河道非法采洗砂行为,制止、取缔河道非法采砂场(点)36处(其中:旧县镇6处、稔田8处、临城4处、湖洋2处、古田8处、蓝溪2处、太拔1处、溪口2处、茶地1处、白砂2处),拆除捣毁分筛机9个、抽砂机4台、吊台6座,有力地震慑和打击了河道非法采砂行为。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2077.23万元,本年收入12168.52万元,本年支出11749.2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496.55万元。

(一)2017年收入12168.52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521.45万元,增长4.48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7882.52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1752万元。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4286万元。

(二)2017年支出11749.2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1088.67万元,下降8.48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968.3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80.18万元,公用支出88.17万元。

2.项目支出10780.85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667.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874.57万元,下降21.94%,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2010499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1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三大战役”奖励金及策划项目前期经费。

(二)2111201可再生能源1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继续用于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建设。

(三)2130301行政运行968.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4.15万元,增长20.41%。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工资和社保等支出。

(四)2130305水利工程建设736.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8.12万元,下降23.64%。主要原因是减少防洪堤相关项目支出。

(五)2130306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相关项目支出。

(六)2130309水利执法监督47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7.26万元,增长13.82%。主要原因是增加水政执法业务费等支出。

(七)2130310水土保持153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0.19万元,下降4.37%。主要原因是减少水土保持相关项目支出。

(八)2130314防汛310.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40.27万元,下降58.65%。主要原因是减少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及水毁修复项目等支出。

(九)2130316农田水利2007.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40.85万元,下降36.24%。主要原因是减少小农水建设项目等支出。

(十)2130335农村人畜饮水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5.4万元,下降73.63%。主要原因是减少农饮设施管护奖励等支出。

(十一)2130399其他水利支出476.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5.27万元,增长31.88%。主要原因是增加村级防汛信息员和锣长补贴等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75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085.6万元,下降54.35%,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2136999其他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支出1752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118.6万元,下降6.34%。主要原因是减少2017年度安排的万里生态水系建设资金。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68.3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880.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88.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4.76万元,同比下降10.48%。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7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与2016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9.8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19.8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数量与上年持平;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运行费增长15.92%,主要是: 下乡出车增多。
  (三)公务接待费4.95万元。主要用于各级各类工作检查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47批次、接待总人数310人。与2016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53.17%,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8.1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46.88%,主要是:增加公务交通补贴等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6辆、一般公务用车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按照《关于开展县直单位2017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杭财绩[2018]1)要求,我单位针对2017年度标准化渠道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等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经评价,我局各项目支出的执行情况综合等级为优秀。具体情况如下:

1、灌区渠道标准化建设。本项目涉及全县22个乡镇,计划实施农田水利灌区标准化渠道200公里,对经村民“一事一议”方式决定的灌区标准化渠道项目,经县水利局、财政局立项并验收合格后,由县财给予3万元/公里补助。对于革命基点村,县财在原有3万元/公里补助的基础上,再增加1万元补助。4-6月,县水利局、财政局对项目进行了现场勘验、检查核实,完成了本年度灌区渠道标准化建设项目的验收工作。本年度全县完成灌区标准化渠道建设182.5公里,项目支出581.9万元,农作物年新增产值20万元,恢复和改善灌溉面积3600亩,确保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2、新建灌溉排水泵站。年度新建灌溉排水泵站建设项目在临城、湖洋、庐丰、蓝溪、溪口、白砂、旧县、才溪、南阳等10个乡(镇),计划实施灌溉排水泵站20座,对新建机井、电灌站等公益性灌溉排水泵站,经县水利局、财政局立项并验收合格,县财政按总投资额的50%给予补助、补助资金控制在200万元以内。4-6月,县水利局、财政局对项目进行了现场勘验、检查核实,完成了本年度新建灌溉排水泵站项目的验收工作。本年度完成新建灌溉排水泵站20座,下拨项目补助资金197.955万元,农作物年新增产值50万元,恢复和改善灌溉面积2933亩,确保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3、高效节水灌溉项目。本项目涉及临城、蓝溪、稔田、古田、才溪等5个乡镇,计划实施高效节水灌溉项目5处,对新建20亩以上规模设施农业和200亩以上果茶场,发展喷灌、滴灌、管灌等高效节水灌溉,经县水利局、财政局、农业局立项并验收合格,县财政按总投资额的60%给予补助(年限5个项目,每个项目补助不超过20万元)。4-6月,县水利局、财政局、农业局对项目进行了现场勘验、检查核实,完成了2016年高效节水灌溉建设项目的验收工作。本年度完成高效节水灌溉项目5处,下拨县级补助100万元,农作物年新增产值35.11万元,恢复和改善灌溉面积460亩,确保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4、水利工程水毁修复。涉及全县20个乡镇,用于解决受灾影响面积20亩以上的陂坝、渠道等农田水利骨干工程,由乡(镇)水利站会同财政所负责组织检查验收,县级进行现场抽查和内业资料核查。本年度完成修复水利工程数量85处,下拨县级财政补助300万元,农作物年新增产值50万元,恢复灌溉面积1200亩,提高了灌区灌溉水利用系数,减轻了劳动强度,增加了农民收入。

5、村级(灌区)水利协会农田水利设施管护。2017年度村级(灌区)水利协会农田水利设施管护经费涉及全县22个乡镇307个村级(灌区)水利协会。对村级水利协会运作良好,每年经水利、财政等部门验收确认后,按水利协会所管护的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受益的农田面积计算,每亩补助10元,补助资金由县财政负担80%,乡财政负担20%。本年度下拨县级补助222.993万元,解决了全县有效灌溉面积30.551万亩农田的管护资金问题,受益管护工程4010处。

62016年度中央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县级配套。建设涉及实施范围为下都镇、中都镇等2个乡镇下辖的26个行政村。建设项目以农田连片区的小型水源工程及田间配套灌溉排渠系改造为主,因地制宜建设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内容包括:新建改造水源工程38处;改造灌溉渠道48.699km,配套改造渠系建筑物47座;建设高效节水灌溉工程3070亩;改造排水沟14.034km。截至20184月底,项目建设内容已全部完成。项目实施后,恢复有效灌溉面积0.23万亩,改善灌溉面积0.85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0.68万亩,其中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307万亩。项目区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65以上,年新增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0.20万吨。

7、小水电退出。为做好小水电的退出试点工作,我局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制定方案报县政府研究,县人民政府召集有关单位召开了上杭县部分小水电退出试点专题会议,并于20161118日出台了《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杭县部分小水电站退出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2016296号)。与此同时,为推动和加快我县小水电退出试点工作的步伐,鼓励用水矛盾突出,群众反映多,又影响河流生态的电站退出,多方协调,努力争取县政府的支持,县人民政府于201728日出台了《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杭县小水电站退出补助办法(试行)的通知》(杭政办[2017]33号),争取县级财政配套了174.8万元,对按时退出的电站业主采取奖励激励机制。2017年基本达到了年度总体目标要求,进发电站、泱地电站两座电站共875KW已经完成退出验收,满足了当地乡镇的生态要求。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2.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3.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4.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十、名词解释
附件下载
触碰右侧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