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上杭县水利局预算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经2017年12月27日上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水利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水利工作的地方规范性文件、政府规章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县的重要江河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水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三)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四)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五)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指导县水土保持项目建设。
(六)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
(七)负责涉水行政违法案件的查处,协调、仲裁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全县重点河道采砂规划的审批,组织实施对河道采砂的监督、管理。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上杭县水利局包括6个机关行政股室及9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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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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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县水利局 |
行政 |
8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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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县水土保持监督站 |
参公 |
7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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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县水利工作站 |
核拨事业 |
61 |
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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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县地方水利工作站 |
核拨事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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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 |
核拨事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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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县水利水电规划设计室 |
核拨事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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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县水政水资源管理站 |
核拨事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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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县城区防洪堤管理所 |
核拨事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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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县水利监察中队 |
核拨事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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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县预警报中心 |
核拨事业 |
2018年,上杭县水利局将紧紧把握国家水利政策和建设思路,积极争取上级建设项目资金,扎实工作,开拓进取,抓好重点项目、为民办实事项目。主要任务是:
(一)落实责任,提升防洪减灾能力;
(二)项目带动,推进民生水利建设;
(三)科学管理,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四)夯实基础,推进重大水利项目建设;
(五)强化监管,提升质量安全生产水平;
(六)凝心聚力,加强水利队伍建设。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上杭县水利局收入预算为3719.03万元,比上年减少438.8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65.23万元,公用经费增加0.3万元,专项经费减少504.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622.57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96.46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719.03万元,比上年减少438.8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67.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6.85万元,公用支出734.2万元,项目支出2250.0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622.57万元,比上年减少425.8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增加88.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减少23.44万元,公用支出减少35.58万元,项目支出减少455.5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工资福利支出667.9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社保、医疗、工伤及生育保险费等支出。
(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6.8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工资、遗属补助、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698.3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车辆运行及维护费和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610万元。
(四)项目支出2189.46万元。主要用于村级防汛信息员和铜锣长补贴52.46万元,水毁修复300万元,村级农田水利设施管护75万元,灌溉排水泵站200万元,标准化渠道建设645万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奖励200万元,河道专管员经费等377万元,烟叶税计提水利基建34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33.1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734.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698.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5万元。主要用于用于各级各类工作检查、业务交流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支出基本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24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24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支出基本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上杭县水利局(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5万元,比2017年增加0.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比2017年新增3个人员。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上杭县水利局采购预算总额34.55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34.5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底,上杭县水利局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上杭县水利局共设置绩效目标6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169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3-1 2018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 2018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 2018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3-4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3-10 2018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3-11 2018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闽公网安备 3508230200010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