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3116-0100-2025-00017
- 备注/文号:杭水〔2025〕91号
- 发布机构:上杭县水利局 上杭县卫生健康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2-25
- 内容概述: 上杭县水利局 上杭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做好2026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监测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上杭水务公司:
为做好我县2026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卫生监测工作,掌握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现状及其变化趋势,根据国家、省、市2026年农村饮用水监测方案和我县实际情况,现将2026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监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6年水质监测范围
各有关乡(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以下简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二、监测内容和方法
(一)监测点设置。监测点的设置按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水源类型、水处理工艺、供水规模,结合供水人口等进行分层,按分层随机原则确定。按照年度水质监测工作实际需要,个别监测点较2025年作适当有调整,具体监测任务安排见附件1。
(二)监测指标和监测频率。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中规定的水质常规指标进行监测(放射性指标不要求);各监测点的出厂水和末梢水分别于每年丰水期、枯水期检测一次。
三、工作职责和时间要求
水质监测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按照《上杭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规定,此项工作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奖励基金申报核补直接挂钩。各监测点水质检测合格率符合要求并经县水利局、卫健局验收合格后,县财政补助每个监测点0.2万元。各乡(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及水务公司根据《上杭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监)测注意事项》(附件2),督促工程管理单位及时采购消毒药品,确保一体化净水设备和消毒设备正常运行,全力配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辖区内水样采集、现场调查填报工作,确保我县2026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卫生监测任务顺利完成。
附件:1.上杭县2026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枯水期水质卫生监测任务安排表
2.上杭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监)测注意事项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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