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3116-0100-2025-00005
  • 备注/文号:杭水〔2025〕16号
  • 发布机构:上杭县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10
  • 内容概述: 上杭县水利局关于公布上杭县2025年堤闸工程“四个责任人”名单暨做好堤闸安全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
上杭县水利局关于公布上杭县2025年堤闸工程“四个责任人”名单暨做好堤闸安全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3-10 16:23

  各乡(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水利):

  为确保我县堤闸安全运行,严格落实堤闸工程安全管理责任制, 经乡镇上报并研究确定,公布我县72个堤闸“四个责任人”(详见附件),并就堤闸安全运行管理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堤闸工程安全责任。各堤闸管理单位(乡镇)加强安全运行管理工作,做好隐患问题整改工作,在工程醒目位置设立标牌,公布“三个责任人”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接受社会监督,方便群众及时报告险情。

  二、加强堤闸工程隐患排查力度。各堤闸管理单位(乡镇)应在3月底前完成汛前检查,各责任人熟悉和掌握所负责堤闸的工程运行状况及防汛抢险应急预案,落实各项防汛措施,一旦发生险情,能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确保所负责堤闸安全运行。

  三、加强堤闸日常养护管理工作。堤防(水闸)工程要进行经常检查、定期检查、专项检查,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程度,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抓好安全隐患问题整改工作。对于排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进行限期整改、落实安全度汛措施,实行闭环管理。

  五、完善堤防(水闸)管理制度。落实堤防工程管理制度,制定度汛应急抢险应急预案,出现险情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险情。

  附件:上杭县2025年堤闸工程“四个责任人”名单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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