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上杭县司法局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1-02-08 10:58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4

  一、部门主要职责……………………………………4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6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6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9

  一、收支预算总表……………………………………9二、收入预算总表……………………………………9三、支出预算总表……………………………………9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10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10

  六、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10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11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1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15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6一、预算收支总体情况………………………………16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17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17

  四、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17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17六、预算绩效目标情况………………………………18七、其他重要事项说明………………………………21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22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上杭县司法局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法治上杭建设的政策研究,提出推进法治上杭建设的措施和工作建议;拟定法治上杭建设中长期规划,负责全面推进依法治县有关重大决策部署实施督导工作。

  (二)负责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工作。起草或组织起草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涉法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报备工作。负责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以及各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县法律顾问工作。

  (四)承办县政府依法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负责县政府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等事项,指导、负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

  (六)落实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实施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协助做好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和培训、考核等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开展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管理社区矫正工作。

  (八)统筹全县法律服务资源,建设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指导、监督、管理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司法行政审批工作。

  (九)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物资装备管理工作,推进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基础建设。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

  (十)规划、协调、开展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基层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队伍培训等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职责调整

  1.划入职责

  负责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工作。起草或组织起草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涉法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报备工作。负责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以及各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县政府依法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负责县政府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等事项,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上杭县司法局部门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及4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上杭县司法局 

财政核拨 

19 

16 

下辖司法所 

财政核拨 

70 

62 

上杭县法律援助中心 

财政核拨 

2 

1 

上杭县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 

财政核拨 

8 

6 

上杭县社区矫正中心 

财政核拨 

5 

5 

上杭县公证处 

财政核拨 

4 

1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1年,上杭县司法局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紧扣“一个统筹、四大职能”新职责新定位新任务,以全面依法治县为统筹,以法治政府建设为主线,以维护社会安定稳定为根本,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以深化改革和科技应用为动力,以基层基础建设为保障,以提高队伍履职能力为前提,积极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主动服务大局,为我县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创造更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和优质的服务环境。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紧紧围绕县委有关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实施“三大战略”、打好“三大战役”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管理,强化民生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协调,继续做好证明事项清理。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清理、修改、废止;认真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积极协调和处理部门之间法律法规规章实施过程中的矛盾和争议;适时组织行政执法检查等;争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

  (二)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做好“七五”普法收官工作,要在我县被全国普法办通报表扬为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县的基础上,争创“七五”普法全国先进县。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积极落实机关单位“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进一步提高普法宣传实效。深入开展“法律六进”为基础的法治创建工作,系统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高全社会法治意识。

  (三)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一是创新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纠纷不上交三年行动方案》,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提升调解能力水平,创新工作方式,依托远程视频调解系统,上下联动化解疑难复杂纠纷。二是提升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大力推进特色教育。充分发挥本土资源优势,将“红色教育、祖训教育、绿色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贯穿社区矫正全过程。持续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突出“信息化”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运用,在试用基础上,实行全县社区服刑人员全员佩戴手环。做好安置帮教对象的教育帮扶工作。三是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四)提升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服务能力。完成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搬迁工作,建立杭川法律书房,为老百姓提高法律学习的好场所。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项目类别 

预算数 

支出项目类别 

预算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377.36  

一、基本支出 

1,295.14  

 

二、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00  

人员支出 

949.27  

 

三、财政专户拨款 

0.00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3.77  

 

四、单位其他收入 

0.00  

公用支出 

342.10  

 

五、单位结余结转资金 

0.00  

二、项目支出 

82.22  

 

收入合计 

1,377.36 

支出合计 

1,377.36  

二、收入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单位编码 

单位名称 

资金来源 

 

总计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基金预算拨款 

财政专户拨款 

单位结余结转资金 

单位其它收入 

 

** 

** 

1 

2 

3 

4 

5 

6 

 

121001 

上杭县司法局 

1,377.36 

1,377.36 

0.00 

0.00 

0.00 

0.00 

 

  三、支出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单位编码 

单位名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人员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 

资金来源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基金预算拨款 

财政专户拨款 

单位结余结转资金 

单位其它收入 

** 

** 

**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1001 

上杭县司法局 

2020604 

行政运行 

1,377.36  

949.27  

3.77  

342.10  

82.22  

1,377.36  

1,377.36 

0.00 

0.00 

0.00 

12100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项目类别 

预算数 

支出项目类别 

预算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377.36  

一、基本支出 

1,295.14  

二、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00  

人员支出 

949.27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3.77  

   

公用支出 

342.10  

   

二、项目支出 

82.22  

       
       

收入合计 

1,377.36 

支出合计 

1,377.36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其中: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 

** 

1 

2 

3 

121001 

上杭县司法局 

1377.36 

1,295.14  

82.22  

六、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其中: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 

** 

1 

2 

3 

121001 

上杭县司法局 

0 

0 

0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预算数 

          

1377.36 

301 

工资福利支出 

949.27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342.1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77 

307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309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310 

资本性支出 

 

311 

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 

 

312 

对企业补助 

 

313 

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 

 

399 

其他支出 

82.22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单位:万元 

科目  

编码 

科目名称 

预算数 

          

1295.14 

301 

工资福利支出 

949.27 

30101 

基本工资 

316.37 

30102 

津贴补贴 

351.87 

30103 

奖金 

0 

30106 

伙食补助费 

0 

30107 

绩效工资 

0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89.67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54.89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50.45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5.49 

30113 

住房公积金 

80.19 

30114 

医疗费 

0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0.34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342.1 

30201 

办公费 

20 

30202 

印刷费 

0 

30203 

咨询费 

0 

30204 

手续费 

0 

30205 

水费 

0 

30206 

电费 

0 

30207 

邮电费 

0 

30208 

取暖费 

0 

30209 

物业管理费 

0 

30211 

差旅费 

10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0 

30213 

维修(护)费 

0 

30214 

租赁费 

17.01 

30215 

会议费 

2.4 

30216 

培训费 

0 

30217 

公务接待费 

4 

30218 

专用材料费 

0 

30224 

被装购置费 

0 

30225 

专用燃料费 

0 

30226 

劳务费 

0 

30227 

委托业务费 

0 

30228 

工会经费 

12.94 

30229 

福利费 

0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9.6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0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0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66.15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77 

30301 

离休费 

0 

30302 

退休费 

0 

30303 

退职(役)费 

0 

30304 

抚恤金 

0 

30305 

生活补助 

3.77 

30306 

救济费 

0 

30307 

医疗费补助 

0 

30308 

助学金 

0 

30309 

奖励金 

0 

30310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0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 

307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0 

30702 

国外债务付息 

0 

30703 

国内债务发行费用 

0 

30704 

国外债务发行费用 

0 

309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0 

309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0 

30902 

办公设备购置 

0 

30903 

专用设备购置 

0 

30905 

基础设施建设 

0 

30906 

大型修缮 

0 

309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0 

30908 

物资储备 

0 

30913 

公务用车购置 

0 

309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0 

30921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0 

30922 

无形资产购置 

0 

30999 

其他基本建设支出 

0 

310 

资本性支出 

0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0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0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0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0 

31006 

大型修缮 

0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0 

31008 

物资储备 

0 

31009 

土地补偿 

0 

31010 

安置补助 

0 

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0 

31012 

拆迁补偿 

0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0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0 

31021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0 

31022 

无形资产购置 

0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0 

311 

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 

0 

31101 

资本金注入 

0 

31199 

其他对企业补助 

0 

312 

对企业补助 

0 

31201 

资本金注入 

0 

31203 

政府投资基金股权投资 

0 

31204 

费用补贴 

0 

31205 

利息补贴 

0 

31299 

其他对企业补助 

0 

313 

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 

0 

31302 

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 

0 

31303 

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0 

399 

其他支出 

82.22 

39906 

赠与 

0 

39907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0 

39908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0 

39999 

其他支出 

82.2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合计 

13.6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 

2、公务接待费 

4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9.6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费 

9.6 

(2)公务用车购置费 

0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上杭县司法局部门收入预算为1377.36万元,比上年增加56.19万元,主要原因是职能调整。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77.36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377.36万元,比上年增加56.1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949.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77万元,公用支出342.1万元,项目支出82.2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377.36万元,比上年增加56.19万元,主要原因是职能调整,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2040601行政运行(工资福利支出)949.2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二)2040601行政运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77万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三)2040601行政运行(公用支出)342.1万元。主要用于普法宣传、安置帮教、矛盾排查、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村级调委会补助、社区矫正工作、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办案补贴、依法治县、法律顾问经费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95.1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953.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34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1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预算安排4万元。主要用于业务指导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1年预算安排9.6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9.6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六、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上杭县司法局部门共设置3个项目绩效目标(注:包括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分别是“一村一法律顾问,一社区一法律诊所”工作、社区矫正“三无”目标奖励、大楼运行经费三个项目,共涉及财政拨款资金82.22万元。

  (二)绩效目标表及说明

  1.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总体目标 

 

绩效目标   

指标 

绩效内容 

全年绩效目标值 

投入  

目标1: 

 

目标2: 

 

…… 

 

产出 

目标1: 

 

目标2: 

 

…… 

 

效益 

目标1: 

 

目标2: 

 

…… 

 

  2.部门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立项项目名称 

“一村一法律顾问,一社区一法律诊所”工作经费 

概况 

2021年度,全县22个乡镇全部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100%的社区设立法律诊所,100%的村有法律顾问,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 顾问律师每月必须至少两次到乡镇开展顾问工作。法律顾问经费按1600元/年.村,由县财政和乡镇财政各承担50%,纳入县乡财政预算。 

绩效目标   

指标 

绩效内容 

全年绩效目标值 

投入  

目标:法律顾问经费按1600元/年.村,由县财政和乡镇财政各承担50%,纳入县乡财政预算。 

27.52万元 

产出 

目标:顾问律师每月必须至少两次到乡镇开展顾问工作。 

顾问律师每月必须至少两次到乡镇开展顾问工作 

效益 

目标:实现全县344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向农村地区和社会弱势群体延伸,促进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在城乡均衡布局、科学整合、有序流动,加快“法治上杭”建设。 

实现全县344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向农村地区和社会弱势群体延伸,促进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在城乡均衡布局、科学整合、有序流动,加快“法治上杭”建设。 

立项项目名称 

社区矫正“三无”目标奖励 

概况 

确保2021年全县社区矫正对象不发生脱管、漏管、和严重影响社会安全稳定再犯罪事件,对当年度实现“三无”目标,县政府给予每个社矫对象600元的奖励。 

绩效目标   

指标 

绩效内容 

全年绩效目标值 

投入 

目标:对当年度实现“三无”目标,县政府给予每个社矫对象600元的奖励 

35.7万元 

产出 

目标:确保全县不发生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严重影响社会安全稳定再犯罪事件 

确保全县不发生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严重影响社会安全稳定再犯罪事件 

效益 

目标:充分利用社会力量,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贯彻落实严宽相济的刑事政策,探索完善中国特色刑罚执行制度,降低刑罚执行成本,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充分利用社会力量,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贯彻落实严宽相济的刑事政策,探索完善中国特色刑罚执行制度,降低刑罚执行成本,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立项项目名称 

大楼运行经费 

概况 

供销大厦位于上杭县临城镇二环西路8号,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685平方米。上杭县司法局办公楼总面积4065平方米。办公楼除我局内设股室外,还有上杭县供销社及其外租单位在大楼内办公。由于办公楼物业费、水电及电梯等设施、设备维护成本增大,同时安保、卫生保洁等支出增大。为保障机关大楼正常运转,我局需要支出大量经费进行维护工作。 

绩效目标   

指标 

绩效内容 

全年绩效目标值 

投入 

目标:后勤保证司法行政工作正常运行 

19万元 

产出 

目标:保证司法行政工作正常运行。做好物业管理,房屋、水电、电梯、绿化、卫生等日常维护及维修,保障办公网络畅通及安全,做好安保巡防巡查工作。 

保证司法行政工作正常运行。做好物业管理,房屋、水电、电梯、绿化、卫生等日常维护及维修,保障办公网络畅通及安全,做好安保巡防巡查工作。 

效益 

目标:后勤保证司法行政工作正常运行,减少运行成本,提高办公效率,更好更方便服务群众 

后勤保证司法行政工作正常运行,减少运行成本,提高办公效率,更好更方便服务群众 

  3.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七、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上杭县司法局部门(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77.36万元,比2020年增加56.19万元,主要原因是职能调整。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上杭县司法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8.1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198.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上杭县司法局部门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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