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3105-0100-2023-00002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上杭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1-29
  • 内容概述: 上杭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上杭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时间:2023-01-29 10:43

  根据《上杭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杭委治县〔2022〕4号)等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深入推进法治上杭建设,进一步提高我县民族宗教工作依法管理和服务水平,积极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及时安排部署。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局结合干部职工大会,组织全员集中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相关文件精神,推动民族宗教系统干部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努力促进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

  二、对标对表,认真贯彻落实。

    (一)健全完善组织领导。我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编制了《上杭县民族宗教系统“八五”普法工作规划》,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同时,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调整了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配齐、配强法治宣传教育人员,加强普法骨干培训,并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保证普法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认真梳理公布权责清单。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8〕76号)及我局“三定”规定,我局与编办联合制定下发《关于公布上杭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权责清单的通知》(杭民宗〔2020〕6号),依法明确我局权责事项65项,其中:行政许可5项、行政处罚11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监督检查8项、其他行政权力7项、其他权责事项33项。并在“中国·上杭”网站公布。

  (三)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为深入贯彻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了《上杭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制定了《上杭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立卷归档及档案管理制度》、《上杭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并向县司法局进行了报备。同时,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学法考试,全员取得合格以上成绩。

  (四)积极开展普法宣传。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宣传。6月21日,我局与县委统战部联合举办了宗教法律法规、反邪教知识宣传暨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及场所规范化管理会议,9月8日组织宗教团体班子成员、场所负责人开展了宗教活动场所疫情防控、森林防灭火工作、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暨宗教领域法治意识教育培训会议,进一步深化了宗教界人士的法治意识教育。二是积极参与宣传活动。2022年月以来积极组织开展了“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月等活动,引导群众正确行使权利、积极履行义务,做到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三是深入民族宗教领域宣传。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等活动为契机,结合少数民族群众、宗教界人士以及信教群众的法治需求和热点问题广泛宣传法律知识,积极推动法律法规进场所、进民族乡村和民族学校、进网络。

  (五)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按照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有关文件的要求,大力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部门自由裁量权,转变监管理念,规范监管行为,积极探索推进“互联网+监管”,强化我县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自觉、自律和社会监督,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保持宗教领域安全稳定。2022年以来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共检查12家宗教场所,并对所发现7个问题进行了及时整改。

  (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我局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部分行政处罚权的决定》(闽政文〔2022〕3号)文件精神,积极对接市局相关部门,确定了赋权清单;根据《福建省司法厅关于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的通知》(闽司〔2021〕136号)文件要求,做好了“四张清单”的编制;根据司法局文件要求完成2022年度行政执法统计报表。同时,对以上内容均依法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示。

  (七)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我局在实施重大项目建设时,立足群众立场,认真听取了群众意见。例如在普陀山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我局通过座谈会等方式充分征求了相关部门和群众的意见,妥善解决了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八)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我局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信息的权利。2022年以来,我局共办理行政许可6件,行政确认3件,因民族宗教事务的特殊性和敏感性,所有办件不在网站公示。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鉴于民族宗教事务的特殊性和敏感性,根据上级关于对民族宗教审批事项要从严把关、从严审核、从严审批的要求,经批准同意,我局行政审批事项已于2019年撤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和网上办事大厅。省民族宗教厅已与省级相关部门沟通,本系统暂不列入“互联网+监管”平台。相关行政审批办件也不适于网上公开。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实际,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要求,积极开展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宣传,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为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上杭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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