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教育局等六部门关于调整上杭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和职责的通知
时间:2023-08-25 15:06
 上杭县教育局等部门关于调整上杭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和职责的通知

 

县发改局、财政局、卫健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疾控中心,各中学、中心小学中心校),县直各校:

为进一步加强对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领导,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教财20222号)《福建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调整福建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和职责的通知》(闽教2023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决定对上杭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予以调整,并明确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长:袁晓芳  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阙标存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县政府副总督学

高四华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教师进修学校校长

陈海荣  县第三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邹昌霖  县财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主持工作)

    县卫健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副书记

蓝建闽  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

黄建军  县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专员

傅卫国  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员:朱振清  县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副主任

袁丹萍  县财政局教科文股负责人

赖龙泉  卫健局疾病预防控制与应急管理股负责人

邱伟兴  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站长

丘晓文  县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股长

丘文娟  县市场监管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

理股负责人

周谨训  县疾控中心公共卫生科主任

梁伟钦  县教育局发展规划建设财务股负责人

熊永富  县教育局综合负责人

陈耀洪  县教育局人事股负责人

孔祥彪  县教育局政教股负责人

游瑞华  县教育局中教股负责人

曹贡元  县教育局初教股负责人

吕新健  县教育局安监股负责人

丘文良  县教育局体卫艺股负责人

陈良明  县教育督导评估中心主任

郑建安  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人

主要职责: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相关事宜。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调整后相应岗位人员接替。

二、办公室组成及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县教育局,日常工作由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任:阙标存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总督学(兼)

副主任:郑建安  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人(兼)

朱振清  县发改局社会发展股股长(兼)

 员:孙庭达  县财政局教科文股干部

邱伟兴  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站长

                       赖龙泉  卫健局疾病预防控制与应急管理股负责人

周谨训  县疾控中心公共卫生科主任

丘晓文  县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股长

丘文娟  县市场监管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

理股负责人

黄路平  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干部

何东水  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干部

林培昌  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干部

主要职责:在领导小组指导下,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制定的有关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相关政策;结合实际,拟定本县有关规章制度;加强对各校相关工作的指导;总结推广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发现问题,完善政策措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主任办公会工作制度,并通过通报、简(快)报、专项调研、督导、调度等形式,推进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相关工作开展。

三、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一)教育部门牵头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会同财政和审计等部门加强资金监管。会同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继续加强学校食堂建设,改善学校供餐条件。配合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开展食品安全检查,督促相关行为主体落实责任;配合卫生健康部门、疾控部门开展营养健康教育、膳食指导和学生营养健康监测评估。落实部门职责,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和食品安全教育;统筹指导学校建立健全以全过程实时视频监控为基础的日常监管系统,逐步完善电子验货、公开公示、自动报账等功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指导学校将健康教育、劳动教育、感恩教育等融入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全过程。

()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制定和完善相关投入政策,会同教育部门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大力度支持农村学校改善供餐条件。加强农副产品价格监测和预警,推进降低农副产品流通环节费用工作。会同教育部门指导实施营养膳食费用分担机制的地区和学校,合理确定伙食费收费标准,并纳入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对学校定点采购生产基地的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进行监管。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向农村学校供应附带承诺达标合格证的安全优质食用农产品,鼓励实现可追溯。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以及供餐单位主体资格的登记管理。依职责加强学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涉及学校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及时向教育部门通报学校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抽查考核,指导学校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依法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卫生健康部门和疾控部门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指导食品安全事故的病人救治、流行病学调查和卫生学处置;对学生营养改善提出膳食指导意见,制定营养知识宣传教育和营养健康监测评估方案;在教育部门配合下,开展营养知识宣传教育、膳食指导和营养健康监测评估。

四、工作要求和联系方式

()各成员单位要参照省级做法,确定领导小组成员和办公室成员名单,确实履行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上杭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上杭县人民路104,上杭县教育局楼上杭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编:364200,联系人:郑建安,电话:0597-3850316电子邮箱:shxzxzx@163.com

 

 

上杭县教育局                 上杭县发展和改革局

 

 

上杭县财政局                  上杭县卫生健康局

 

 

上杭县农业农村局           上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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